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程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中所占的比例有升高的趋势,但是很多欲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不了解到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了解法院会按照怎样的程序进行审理的当事人,故而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
  
  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登记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登记离婚申请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诉状;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如果是现役军人申请登记离婚,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的同意决定和介绍信。
  
  如果是港澳同胞,应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找不到其结婚登记档案,本人结婚证又丢失,可到办理结婚登记时居住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出具原在该地居住的户籍证明,并由双方当事人出具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过结婚登记并经公证的声明书及内地亲友出具的保证书;
  
  (六)申请登记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两张。
  
  二、诉讼离婚要走什么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定期开庭。
  
  法庭审理后,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起诉离婚需要让人民法院提交离婚双方的户口证明、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当然,还需要提交按照格式书写的离婚诉状等材料,这也就回答了“起诉离婚需什么材料”这个问题,对于具体的当事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不一样的,若不知道该如何起诉离婚,建议咨询律师。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离婚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办理了登记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这就要求在离婚之后双方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但要是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说到离婚,其实引起离婚的原因是有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感情破裂,夫妻关系不和谐,对此婚姻法中也是有很多的规定的。那么,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婚姻法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怎么办理 分居,多指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


·同居关系解除,如何分割财产?
      1、同居关系一般分为几种: A、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同居,这类同居不违法,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当事人自己有决定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此种情形下,如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发生纠纷法院应当受理。...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可以看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家属不可以看,批捕后只有律师可以见面,一般是37天内检察院出具批捕通知书,批捕后有两个月侦查阶段,再到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之后再到审判阶段是两个月。法院判决之后嫌疑人移送到监狱之后家属第一次见需要法官开具会见单才能见。二、法律依...


·离婚时有约定能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有约定也能能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


·起诉离婚在哪里的法院 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而起诉离婚自然也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了。但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究竟夫妻起诉离婚在哪里的法院呢?这是困扰了很多人的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起诉离婚在哪里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我们知道,孩子的抚养权是一种与身份关系挂钩的权利,故而是不可以放弃的,因此我们应该理解此种权利为一种法定不可推线的义务。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一般都会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若是一方在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获得抚养权后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后带孩子的一方死亡...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院上述进行庭解,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会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离婚了女方想抚养孩子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农村人口的教育水平偏低,出生子女一般会超过规定,因此政府出台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对超生子女的父母征收抚养费,这是一项带行政性质的收费,具有补偿和强制性。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社会抚养费的强制执行。 一、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


·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往往有很多种,小三、家暴、遗弃也许是这些原因中最为残酷的。为了保护夫妻关系中弱势的一方,法律上规定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能要求赔偿 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


·夫妻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材料
      现实中不少离婚夫妻都会首先选择协议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有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此时也要求当事人按照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来办理离婚,在实际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上面,自然与协议离婚不同。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时要什么证件材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