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今日,朋友圈和各大网站都被租售同权的概念刷屏了。随着房价的不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今日,朋友圈和各大网站都被租售同权的概念刷屏了。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以及学区房的供不应求,越来越多的人对买房一事心力交瘁。但是,上海市的买房新政租售同权自公布以来,便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热议的狂潮。许多人感觉租售同权仿佛是上天掉下的一个巨大馅饼。然而,租售同权是否真如人们想的那般美好,上海租售同权的房子是否有保障?租售同权会带来什么问题?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详细解答以上问题,帮助你更好地了解租售同权的概念。
  1、是否租了房就一定能同权?
  在讨论“租售同权”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租和售的权益究竟有什么区别。除了产权以外,购房者能够获得的教育、医疗等权益,都是租房者所没有的。尤其是一些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这也催生出了天价的学区房。有的人可能会把“租售同权”解读成为规避“居住证积分制度”的法宝,认为只要在一线城市租房,就能享受该城市的户籍福利,如果租在重点学区内,也能让自己的孩子读上重点学校。这个逻辑是错误的。“租售同权”确实能使得租房者与购房者享有相同的权益,但这是以租房者自身的权利为基础的。在此次条例中虽然没有明确指出“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的“符合条件”是什么条件,但也已明确指出享受“租售同权”是有门槛的,不可能给心怀不轨的人提供可乘之机。“租售同权”的目标是解决大范围底层租客的后代的教育问题,保障租客在城市结婚生子,不买房也有学可上。但能上什么资质的学校?能不能上名校?这些并不是政府推出这项政策的目的。2017年2月底,在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这一政策表明,现在重点学校的学区房已经开始摇号。?为了安抚原有学区房业主,在摇号的优先级上肯定会倾向于有户籍和房产证的业主孩子,因此,即便“租售同权”可参与摇号,能上重点学校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由此可见,租房能不能同权,关键还是看“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究竟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租售同权”后租金究竟会不会暴涨?
  目前,每年房租都在涨,而且只涨不跌。有观点认为,在“租售同权”后尤其是当企业开始介入住房租赁市场后,租金的涨幅会更加凶猛。然而房租再涨也得有个限度,不然租房者就会因为承担不了高额的租金而饿死,房子自然也就租不出去。租房是消费,并不是投资,所有的消费品价格都是和城市人均收入适配的。最新数据显示,全国租金收入比已经达到40%,北京上海更是接近60%,对于这么沉重的负担,就算房东想涨,房租也涨不起来。上海此前发布的《上海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上海新增住房供应总套数要比“十二五”期间增加60%左右,其中将大幅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在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区、商办过剩区重点发展租赁住房,预计新增供应租赁住房70万套,远超新增供应商品住房45万套。可见,未来租房市场供应量会大幅上升,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在房屋供应量充足的情况下,价格竞争将成为获取住户的首要决定因素。而您所关注的学区房租金是否会上涨一事来看,其实一线城市教育资源较为充足,普通学区房并不稀缺,所以绝大部分的普通学区房不存在暴涨的可能。而重点学校摇号条件苛刻,若按照现有的政策来看,租赁重点学区房上名校的可能性太小,因此房租的暴涨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
  3、“租售同权”真的能抑制房价上涨么?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崔俊杰认为,“房住不炒”的障碍之一是租购不同权。搭建“租购同权”的平台,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有利于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途径。这个观点或许放在国外尚可为之,但放在国内来看,短期之内效果微乎其微。有调研发现,七成受访女性认为男性要有房、有稳定收入和一定积蓄才能结婚。可见“房子=票子=爱情”是当前大部分单身男女的爱情观。此外,在孩子教育资源的分配上,房屋所有权相对于租赁权,仍具有独特的不可比拟的优势。学区房之所以已经到达了骇人听闻的天价还有许多人趋之若鹜,正是因为您买的不是房子,而是孩子上学的资格,孩子的未来是无价的。租房和买房是两个不一样的市场,租房是消费,而买房是投资。即便租金再低,租住再同权,只要大部分人的固有观念不变,买房和入学不能脱钩,那么就会有人源源不断的把钱拿去炒房,房价还是会不停地涨。综上所述,租售同权到底是“陷阱”还是“馅饼”?需要您擦亮眼睛自己评判,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有利有弊。我们建议您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理智面对购房或租房一事。关于上海租售同权的房子是否有保障等问题,不能简单地下结论。希望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家庭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任何事情没有最好和最坏,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购房贷款有年龄限制吗 银行贷款是有年龄限制的。按照各个银行针对个人贷款的规定,在我国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是实际操作时可能是必须年满20周岁,实际贷款者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的,个别银行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请咨询相关银行工作人员,个人房贷申请条件: 1...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
      在住房商品化的今天,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都会将合同原本拿到房屋管理登记单位进行备案登记,但是很多人还是不了解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撤销的具体情况。下面,将对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吗?做出如下解答,希望解答对您解决疑问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注销...


·租房子要身份证吗 相关手续有哪些
      一、租房子要身份证吗城市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出租房屋登记身份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渠道。一个是如果租房人是非法分子,通过登记身份证就会留下证据,既保证了出租人的安全,也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另一个是如果租赁双方发生矛盾,身份证可以确认租房人的身...


·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了很
      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现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已经有了很大的体现。农村的发展已经在不断的提高,所以现在农村建房的时候,对房子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修建房子的时候,肯定是要承包给专业的修建房的。为了双方的利益,签订修建合同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村建房合同协议书怎么...


·房屋买卖税的相关知识
      房屋买卖税的种类较多,没有认真了解过的人很难清除的区分开来,而且每种税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那么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务?它们分别又该如何计算?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说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税有哪些? 1、一手房屋交易 (一)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
      不少租赁过房屋的人都遇到过房屋租赁方面的纠纷,很显然,此时不同当事人所遇到的纠纷是不同的,这就是因为房屋租赁纠纷有不同的类型。那到底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租赁纠纷有什么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


·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租房纠纷的...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在现实生活中,离了婚的夫妻很少还会继续住在一起,所以即便房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最后也会过户到一方的名下,而被过户的一方会拿到相应的赔偿。那在实践中,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应该怎么过户呢?在此网的我们为您整理介绍。 一、离婚了夫妻房屋产权怎么过户 我国《婚姻法...


·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在不少家庭中,房子都是属于重要的财产,尤其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既然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能起诉到法院了。那通常法院是怎么对离婚房子归属划分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房子归属划分应该怎么确定 ...


·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物权对世原理、物权公示原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