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离婚之前,有很多夫妻可能处于异地生活的状态。这时候,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异地起诉离婚的话,就肯定会遇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不少人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详细的为您分析解答,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外地人如何起诉离婚?
  
  1、《民事诉讼法》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起诉有一定的条件。即: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一方若因刑事犯罪限制了人身自由,原告在本地居住、生活一年或者一年以上者,可在本地起诉离婚。
  
  4、被告在部队服役,原告在本地居住、生活一年或者一年以上者,可在本地起诉离婚。
  
  欲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证明的是对方(被告)在本地居住满一年,而不是证明自己(原告)在本地居住满一年。
  
  相信您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即外地人是可以在本地起诉离婚的。对于异地离婚,如若双方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而如若是诉讼离婚,虽然允许在异地进行,但是要确定有管辖权的的法院,具体的内容您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是无法避开的话题。如果离婚双方就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就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就正式生效了。离婚后,当事人一般都会将土地使用证从新更名。可是很多人不了解具体怎么做,下面由我们您解答这一疑惑,即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


·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
      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 一、现在房屋没有土地使用证能更名么? 理论上说,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的土...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发展曲港的交通就是为了使当地能够在交通发达的前提下能够完成经济间的迅速流转,但是建设高速道路必然就需要大量的土地而直接导致许多公民正在使用的土地被国家所征收,但是国家对土地的征收是伴随着相应的补偿的。那么,曲港高速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一、曲港高...


·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在一些工程当中,由于工程的特殊性,往往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这时就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除了押金以及合同之外还有许多不易见的风险。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使用权抵押风险有哪些? 普通抵押与最高额抵押的选择风险。如果选择...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是怎样的?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合同主管部门审查→双方签订合同→合同主管部门备案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合同主管部门批准(流转成功)。 (一)农户自主流转其承包...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闲置荒山土地承包合同范文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土地承包是一种家庭承包方式,而对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地方不适合家庭承包方式。对于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不论采取哪种方式,都是需...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农村征收农民的土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这一点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文件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我国就有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是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操作规程是什么内容? 重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登记管理行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的意见》(渝府发〔2010〕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是什么?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境内外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公民自然人个人可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是,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享有该项权利。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国家出让土地使...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什么?关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