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平时在道路上看见货车,心里都有一股紧张感,特别是看见货车厢堆积如山的货物,感觉随时会压过来。因为很多在道路上行驶的货车都存在超载的现象,那么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二、车辆超载是否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三、载人超载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他客车违反规定载货的或者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一百元罚款。超载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超载的行为对司机操作驾驶要求难度特别高,而且超载越多,危害性就越大,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所以,为了个人的生命安全,一定要远离超载。如果对处罚有疑问,我们建议去平台找专业律师服务。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三轮车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吗?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2、除规定肇事逃逸负全责外,无证、无牌、酒驾、醉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只...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事件网络上经常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要进行责任鉴定,负有责任的一方面临财产赔偿甚至人身损害赔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帮助您了解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1)医疗...


·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随着有车一族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也有所增加。发生交通事故后,车子经过碰撞,虽然维修后仍能使用,但车辆贬值却是实际存在的事实。此时就需要对车辆的损失作出鉴定,那么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车损鉴定有什么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看似不同但是很难区别,比如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是常常把这两个罪名进行混淆的,针对这个问题,律师356我们下文对这两个概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两者概念不同 1、《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
      车辆保险理赔需要注意些什么第一、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应保护好现场,并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经过,提供保险单,等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同时填写好《索赔申请书》。第二、了解拒赔范围和免责范围。第三、损失过小索赔不划算。因为在车险续保时,保险公司...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一、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给误工费吗? 会赔偿误工费的;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一、建筑工程中的交钥匙合同指的是什么 交钥匙工程合同,是指业主与总承包人之间就统一承担设备工程的设计、规划、采购交接、施工和启动以及操作和维护确定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交钥匙工程多用于在确定地点实施的具体工业项目,在发展中国家修建酒精厂、粮食...


·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
      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 一、双方责任车险理赔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请保护现场并采取必要的紧急施救措施。 2、请立即拨打人保车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8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传真等方式向人保车险公司报案,人保车险公司理赔服务人员将向车主询问出险情况,协助安排救助,告知后续理赔处...


·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
      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认定就比较麻烦,那么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呢?详情请见下文。 1、 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


·在我国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交通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责任原则是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
      车牌遮挡怎么处罚,如何处理车牌涂改一、车牌遮挡怎么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遮挡牌照在公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新交通法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