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有在公安局办过证件的人都会看到出入境证办理窗口,那么对于很多人来说,理解这个词就相当于字面上的理解。但却有很多临海城市中非法份子给他人出售出入境证,甚至是发展从业出售出入境证这个行业。那么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是怎么样的,下面我们给您诉述一下。
  一、触犯出售出入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认定
  本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越国(边)境罪的界限本罪与其他俩罪的区别一般比较明显,但在行为人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人事前通谋,由行为人向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的人出售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对行为人是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处理,还是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处理,实践中有不同认识。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也应按非法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论处。在妨害国(边)境犯罪分工日益精密化的情况下,为让所有的犯罪行为都能得到惩治,本法将各种犯罪行为都以明确的罪名规定下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从理论上讲,行为人无论是否和组织者或偷越国(边)境人通谋,其出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都已构成独立的犯罪,也没必要作为其他犯罪的共犯处理。本罪、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证件罪的界限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出境证件,也包括入境证件,而后罪的犯罪对象仅包括出境证件。客观行为不同。本罪的行为特征是把自己的证件或低价购买的证件出售,而后罪的行为特征是弄虚作假,骗取出境证件。主观方面有所不同。本罪不要求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后罪则要求必须有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目的。
  二、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立案标准
  1、出售出入境证件的,应当立案侦查。2、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出售出入境证件5~19本(份、个)的;
  
  给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违法所得10-20万元的: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出售出入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出售出入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三、触犯出售出入境证罪骗取他人钱财刑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我国领土是极其庞大和完整,而针对出入境法制也是不断的完善,但自从港澳台回归后触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骗取他人钱财获刑的案例屡禁不止。市民们缺少对法律知识认知,知法犯法、铤而走险、牟取他人钱财牟利者都是纵容罪犯滋生的原因。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1、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


·遗弃孩子有什么刑事责任?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男女在生下孩子后由于无法承担抚养责任而狠心将孩子抛弃。事实上,这种行为相当于故意伤人,已经构成了刑法的规定。那么遗弃孩子有什么刑事责任?构成什么犯罪?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遗弃孩子涉及的法律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犯罪预备的刑事责任是被判处罚金,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怎么判刑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


·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强迫卖淫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


·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 一、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
      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 一、网络诈骗1500判刑多久? 诈骗1500元不构成犯罪,按照治安处理条件进行处罚。 二、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金额 我国严厉打击网络诈骗行为,刑法对于网络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也有所提高,只要是接近刑事立案标准就可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


·丢失枪支不报罪客观表现是什么,有哪些认定标准?
      我国对枪支管理有严格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般普通民众都不会配有枪支,配有枪支的人都具备合格的持枪证。如果当事人丢失了枪支没有报告,这无疑给社会埋藏了危险,一经发现也会受到国家的处罚。那么,丢失枪支不报罪客观表现是什么,有哪些认定标准?请看下文。 一、丢...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 一、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 对被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不与那些已经成年犯罪主体关押在一起,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羁押、服刑 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 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


·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
      不得不说拐卖儿童这在全世界都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最近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犯罪长期猖獗。对此,我国《刑法》中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了犯罪,以加大对该行为的打击力度。那您知道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