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依照法律判定分割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时重要的一部分。很多人想知道没有得到房产的一方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房产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的规定。那么,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离婚时房产补偿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虽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的10万元是从甲男的工资卡中扣除,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乙女有权予以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
  二、问题来了,该怎么予以补偿呢?
  
  第一步、计算诉争房产的升值率 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 PS:不动产成本=购买时不动产价格 共同已还利息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于购房的必要支出,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等,但不包括公共维修基金和物业费,因为其费用产生的基础并非交易,而是不动产长期使用中产生的费用; 因此本案不动产的升值率=诉争房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诉争房产价格 共同已还利息 其他费用)=90/(41 3 1)=200%;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 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10乘以200%=20万元,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为1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诉争房产归甲男所有,甲男应支付给乙女10万元补偿款。 PS:在match离婚分割争议房产时,match不仅要明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match分”,同时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也就是说,计算出的补偿数额不是绝对的。
  三、万一房子贬值了呢?
  
  房价下跌的情况,比如购买房产时在一个比较高的点位,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若干年后,离婚时房产的现值反而比当初购买时下跌了。面对这种房产没有增值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情况,我们认为,产权登记一方至少要给另一方共同还贷本息一半的补偿。综上所述,如果婚前夫妻共同还贷,那么房产双方都有分割权,如果首付款是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需要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房价下跌,产权登记的一方要按比例规定补偿另一方。以上就是我们对离婚房产补偿啥时候给?的介绍,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由于一手房的价格畸高,而二手房的价格相对低了很多,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买卖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但是一些黑心的中介会设定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


·房屋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
      出租应缴纳什么税费出租缴纳的税费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个人出租非住房。第二种是个人出租住房。二、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江宁区秣陵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京市江宁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一、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款标准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收补偿款标准   (1)原房补偿标准:具备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评估确定。   (2)购房补偿标...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


·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中的法律条例,婚姻继承房产的规定视夫妻双方的约定,结婚前,一方取得的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另一人无权分割房产权益。以下是民法典中相关的规定,为你详细解读。 一、《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


·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的二手房如果不办理过户的话就很难说这个房子是属于自己所有的,毕竟在我国对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是采取的登记主义。那对于没办过户的房屋,此时当事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么该合同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办过户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


·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怎么写?
      对于很多多子女的家庭来说,如果父母去世之后可能会因为房产继承发生一些纠纷,有的子女可能就会自愿放弃继承房产,这时候就需要写一份放弃房屋继承权协议,这份协议可以去进行公证,那么对于放弃房屋继承权公证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到您! 放弃继承人、继承人申办公证...


·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
      离婚在如今变得越来越普遍了,我国的离婚率在逐渐的升高,而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在财产中份额占比最重的就是房产分割,婚姻法中有关于房产的分割说明,那起诉离婚房产自行分配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如果要买房子有哪些证? 一般为两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也有统一的房地产权证。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两证合一与两证分离,都是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 在购房时需要重点关注问题: 1、基本的“五证”齐全。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


·买回迁房能贷款吗?
      买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离婚条件及离婚房产公证费用
      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离婚率普遍升高,离婚问题是我们可能面临的一个大问题,离婚之后产生纠纷的事件也有很多,离婚之后的房产以及财产等都需要妥善处理,离婚房产公证以及手续等都需要我们去了解,为您解答离婚房产公证费用的问题。 一、离婚房产公证费用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按照收费标准,该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