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我国的建筑工程和装修工程是不可分割的。建筑工程质量有保障,也就代表着地基打的稳。而装修工程更多的构造良好整洁明净的建筑内部环境。那么,今天,我们腰围您讲解的是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目录内容是什么?
  
  1总则.1
  
  2术语.1
  
  3基本规定.2
  
  3.1设计.2
  
  3.2材料.2
  
  3.3施工.4
  
  4抹灰工程.5
  
  4.1一般规定.5
  
  4.2一般抹灰工程.7
  
  4.3装饰抹灰工程.9
  
  4.4清水砌体勾缝工程.12
  
  5门窗工程.12
  
  5.1一般规定.12
  
  5.2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14
  
  5.3金属门窗安装工程.18
  
  5.4塑料门窗安装工程.22
  
  5.5特种门安装工程.25
  
  5.6门窗玻璃安装工程.27
  
  6吊顶工程.29
  
  6.1一般规定.29
  
  6.2暗龙骨吊顶工程.30
  
  6.3明龙骨吊顶工程.32
  
  一般项目.33
  
  7轻质隔墙工程.34
  
  7.1一般规定.34
  
  7.2板材隔墙工程.36
  
  7.3骨架隔墙工程.37
  
  7.4活动隔墙工程.40
  
  7.5玻璃隔墙工程.41
  
  8饰面板(砖)工程.43
  
  8.1一般规定.43
  
  8.2饰面板安装工程.45
  
  8.3饰面砖粘贴工程.47
  
  9幕墙工程.49
  
  9.1一般规定.49
  
  9.2玻璃幕墙工程.52
  
  9.3金属幕墙工程.58
  
  9.4石材幕墙工程.61
  
  10涂饰工程.65
  
  10.1一般规定.65
  
  10.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66
  
  10.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68
  
  10.4美术涂饰工程.70
  
  11裱糊与软包工程.71
  
  11.1一般规定.71
  
  11.2裱糊工程.72
  
  11.3软包工程.73
  
  12细部工程.75
  
  12.1一般规定.75
  
  12.2橱柜制作与安装工程.76
  
  12.3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77
  
  12.4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79
  
  12.5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80
  
  12.6花饰制作与安装工程.82
  
  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83
  
  附录A木门窗用木材的质量要求.86
  
  附录B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项工程划分表.87
  
  附录C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89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90
  
  条文说明.91
  
  1总则.92
  
  2术语.92
  
  3基本规定.93
  
  4抹灰工程.95
  
  5门窗工程.97
  
  6吊顶工程.99
  
  7轻质隔墙工程.100
  
  8饰面板(砖)工程.103
  
  9幕墙工程.104
  
  10涂饰工程.108
  
  11裱糊与软包工程.109
  
  12细部工程.111
  
  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12
  
  以上章节就是关于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目录内容。依据上文,其实很容易看出,总共有十二大章节。每个章节都对建筑装修工程的各个方面作出不同的规定和要求。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为你做进一步的详细解答和分析处理。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质量管理工作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应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的预控、检查和验收制度,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让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 2、质量管理部要牢固建立“...


·公司拆迁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拆迁员工有补偿吗?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 是有的,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


·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
      一、劳动仲裁去什么部门   劳动仲裁需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


·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对于每个行业来说,都有发生的可能,但作为煤矿这样一个特殊的高风险地下作业的行业来说,发生的机率相对更大。那么作为受伤人员,在受伤发生后应先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然后再鉴定伤残等级,以此来确定自己的赔付标准,在这里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煤矿工伤鉴定八级怎么赔偿标准有哪...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


·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劳动关系的认定在很多的劳动纠纷的案件当中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可以说如果不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很好的认定的话,那么有可能会对劳动纠纷的弱势方劳动者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而认定劳动关系的最好办法便是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那么何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签入职合同就是签正式合同吗,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真正入职之前我们都会和企业签订相关的入职协议,这是非常重要的步骤,但很多人对入职协议的了解是存在误区的,有的人认为入职协议就等同于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而有的人并不这么认为,这样的话就会存在争议,那具体来说签入职合同就是签正式合同吗?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呢? 一、入职协议属于正...


·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调岗,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的,用人单位可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以下前提:1、调整岗位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2、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除了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清行外,职工不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则属于旷工。故,对于员工不服从岗位,企业应当审查合理与合法性,...


·单位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
      单位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员工的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员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
      劳动关系是认定劳动者身份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不能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在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先被用人单位处解除劳动关系,而后又回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只要恢复劳动关系即可。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恢复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构成劳动关系的条件(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