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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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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您对小偷并不陌生,小偷的行为十分可恶,但由于偷窃的行为较为轻微,所以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偷窃财物的价值较高,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盗窃罪。我国法律对盗窃罪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及一定金额的罚金,那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盗窃罪罚金的数额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于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二、盗窃罪如何处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入户盗窃的;
  
  (2)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3)流窜盗窃作案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按比例减少刑期);
  
  (2)盗窃自家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盗窃罪的罚金最高为十万元,具体金额是根据犯罪嫌疑人所盗窃财物的金额及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盗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而量刑标准也是根据偷窃的金额大小决定的,情节十分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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