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生活中,要是夫妻无法协议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首先要做的就是搞清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否则案件就不会得到受理,自然也就不会准予夫妻离婚。那到底离婚向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离婚诉讼,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三)和(四)指的是只有被告一方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情形下,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司法解释》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司法解释》规定,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原则上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的例外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实际中可能出现被告失踪、被监禁、身处国外的情况,此时也是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范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最新范本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一、怎样办理土地使用权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


·移送管辖权到外地了可否提出异议?
      移送管辖权到外地了可否提出异议?移送管辖权到外地了是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有明确的的规定,而刑事案件被告人...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地下钱庄贷款可靠吗 一、地下钱庄的含义 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依附某种合法或被公众认知的身份,利用或间接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秘密经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资金转移或办理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的非法金融组织或个人,是地下经济的一种表现形式. 更简单来说,地...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我国土地所有制中有一种形式为集体土地。一些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或成员拥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房屋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


·场地租赁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场地租赁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场地租赁合同格式需要将租赁场地用途、租金等信息约定明确。一般公司举办大型活动的时候,需要租赁一个活动场地。公司行政部需要和出租方签署一份场地租赁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场地租赁...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什么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出现地域管理权异议时,确定地域管辖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首先要确定地域管辖的标准,一般来说,按照诉讼人人所在辖区来确定,或按照诉讼标的物来确定,按诉讼人所在辖区来确定的,是一般地域管辖;按诉讼标的物来确定的,是特殊地域管辖...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
      部分地区存在限购令,导致人们只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而有些人为了购买第二套甚至是第三套房产,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但是借名买房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具体来说,借名买房时的风险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名买房时的风险都有哪些 首先,如...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细则是什么一.《土地管理法》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43条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一、土地纠纷的五大原因 (1)土地价值越来越高。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土地是寸土寸金,这种高地价的态势不断向城市周边蔓延,而在其他地区的农村,由于耕地管控严格,宅基地取得困难,土地的价值也是不断攀升,这就造成农民之间对土地的你多我少等问题争...


·回迁房是由土地征收衍生出来的问题
      回迁房是由土地征收衍生出来的问题,主要是指开发商因为征收土地而对公民造成损失时,用房子来进行补偿的方式。随着国家一直在建设,出现了很多高楼大厦,也就意味着土地征收越来越多,所以回迁房在近年来出现的很频繁。回迁房像其他房子一样也要签合同,这次的内容就是安置回迁房买卖合同。 安置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