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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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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时公产房的分割 ?
  
  
  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归老百姓个人,而是归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比如房管所等等。由于“公产房”的产权不属于个人,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就不存在所谓的产权的分割问题了,而应当是房屋的使用或承租问题了。当然,如果是已购公房,可以对产权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不同的情况下购买的公房,离婚时分割的情况也是不同的。
  
  在离婚诉讼中,可参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公产房如何分割
  
  1、对于夫妻离婚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下的房产,双方均是可以主张承租权的: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对于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1)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2)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3)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4)照顾无过错一方。
  
  3、已购公房的分割
  
  (1)婚后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在婚姻存续期间,虽以一方名义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仍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2)婚后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贷款双方其所购房屋共同偿还借款,该房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3)婚前一方购买公房未贷款
  
  在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公房,其所购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论是否取得房产证都不进行房产分割。
  
  (4)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公房
  
  在婚前以一方名义贷款购买公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借款,其所购房屋为婚前购房一方所有,但该房共同还款部分和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为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就婚后形成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如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告知当事人,取得房产证之后可以另行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5)“部分产权”公房的分割
  
  在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或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并且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达不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时,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使用权。待取得房产证之后,任何一方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解决房产分割问题。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产房是有关单位所有的房产,不存在所谓的产权分割问题,但是也存在某些情况公产房为个人所购买,对此,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的分割按情况制定了相关处理规定,不同情况购买的公产房,离婚时分割的情况也有所不同,根据自己所遇到的情况判断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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