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员工与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刻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可是,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在各个环节共同维护,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维护要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每一个环节都会出现多多少少的劳动纠纷,容易出现纠纷或是引起纠纷较多的莫过于劳动关系的解除。当用人单位/劳动者觉得对方已经不适合自己时,有的很人性化的进行后道程序,有的给予的赔偿则是能多则多,能少则少,甚至者造成鱼死网破的局面。
  
  种种的劳动纠纷,使得劳动关系日益重要,尤其在法律健全,劳动者维权意识逐渐增加,网络日益普遍的今天,用人单位类似于在刀刃上行走一般,稍有差池就会被仲裁。
  
  一、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建立
  
  建立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都有其需求。一方面,用人单位有用工的需求,一方面,求职者有求职意向,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
  
  在达成一致前,用人单位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即招聘。
  
  招聘信息的发布在招聘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是否出现劳动纠纷,招聘内容的制定是一个重要因素,具体表现在:
  
  1、招聘内容中是否出现求职歧视话语。如已婚已育有限、仅限男性(特殊岗位除外)、身高175cm以上、汉族等;
  
  2、招聘内容是否夸大、是否有虚假信息。如工资总额是2000元/月,但在招聘信息却是4000元/月;工作内容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却说工作环境舒适,对身体无任何副作用等。
  
  3、招聘信息是否合法。不得出现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件等其他证件。
  
  以上三种事项需要特别注意,尽管招聘信息的内容会给招聘效果带来影响,一旦员工入职发现其工作与招聘信息不相符合,招聘效果不仅会受影响,而且会有仲裁的可能。这在平常工作中因招聘信息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合而仲裁的案件不在少数,用人单位应在内部的管理流程上下功夫,切勿为了吸引求职者而夸大招聘信息。
  
  紧接着,劳动关系的重头戏---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需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虽说是一个月,但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建议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这也是签订合同最佳时机。
  
  2、试用期的签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的长短,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仅签订试用期的,其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3、不签合同的情形:
  
  (1)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为什么要在劳动者入职当日签订合同?原因就是预防员工在最后一天因为种种借口而不签合同。当劳动者自入职起经多次督促不签合同时,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来解决此事,一般对于一个月不签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切不可因为公司急需用人而允许此事发生,一旦发生,风险无处不在。
  
  (2)HR人员忘签合同。HR人员忘记签合同的事时有发生,结果导致员工仲裁。这种事公司需从内部进行改善,是否需要专设劳动合同人员来管理此事,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人紧跟续签之事,有人想查阅劳动合同时,是否有相关的制度流程等。
  
  (3)未及时续签合同。HR人员忙于其他事,对员工合同即将到期的事却全然不知。尤其对于“三期”员工,员工处于“三期”时合同到期,通知员工却反馈说身体不舒服不能续签合同时,我们HR改如何处理?一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处于“三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顺延至“三期”结束;二是为了防止日后出现扯皮,建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对于‘三期’人员,合同将自动顺延至结束或___年”。
  
  二、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签订结束后,遵照相关条款进行实施即可。看起来较容易的条款,执行起来也是有难度。
  
  1、工资是否足额及时发放。合同上写明每月15日发工资,结果等到了月底,还未收到到款信息,这就需要用人单位检讨下自己,有责改善无则加勉。
  
  2、是否依法缴纳社保。员工自入职第一个月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保,且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实践中有以下两点需注意:
  
  (1)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开支,不缴纳社保,或者是针对于只转正的员工缴纳社保。自2008年之后,只要单位在员工入职第一个月不缴纳社保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只要记得缴纳社保具有强制性即可。
  
  (2)员工不愿缴纳社保。员工有时会和用人单位讨价还价,说自己手写一份弃保说明,出现什么后果自己承担,或是让用人单位把单位承担部分发给员工,员工自己缴纳等,不管是什么原因,作为一名HR,只要遵照自员工之日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即可,其他都可不理会。
  
  三、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变更
  
  合同变更需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协商一致,诚实守信;二为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解除
  
  当劳动关系发展到解除这步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箭上的弦,不仅绷得紧,而且随时都有爆发的结果。出现解除合同时,不论是哪方的错误,解决问题才是首要。目的只有一个,是顺利的解决此事,达到好聚好散的效果。
  
  实践中,还是会出现一些两败俱伤案例,有的老板占着处于优势的地位,就是不给任何赔偿;有的员工就是维权意识强,就非得要赔偿;有的用人单位答应赔偿,但金额达不到劳动者的要求等等。对于一些赔偿,人事部门应该首先明白哪些情况应该赔偿,哪些方面不应该赔偿。
  
  五、劳动关系之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关系的终止用一首歌的名字形容较为合适《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劳动关系的终止在日常操作中较为容易,按照相关法条执行即可。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企业员工和相关企业的劳动关系要想和谐,必须要求双方在劳动关系的全环节加以维护,否则就会出现劳动关系破裂的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不得不说,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都是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那么此时该如何来解决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呢?如果争议处理不好,势必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影响。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答案吧。 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仲裁委撤销后,劳动者要...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一、工程款拖欠的后果包括哪些?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重点是什么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某些员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全部都积压到了一起,所以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员工的一句话,当情绪已经积压到了一定的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一时冲动的跟其他同事有打架斗殴的这种行为,在公司打架斗殴这事性质比较严重的。并且肯定员工在事后也会考虑在我国规定员...


·八级工伤赔偿哪些包括费用?
      对于工伤中的伤残等级也是具体被分为了十级的,其中一级是最严重的,当然了十级就是相对较轻的了。针对不同的伤残等级可能做出的赔偿项目不同,那其中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八级工伤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八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


·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
      一,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解除合同,没缴纳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至15年。剩余年限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以由个人缴纳。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


·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
      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现在,我们经常都能看到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现象,这时,职工与企业之间就形成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如果企业一直不给职工发工资,那职工是否可以通过留置企业的财产来抵偿自己的工资?这时,就要看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现在,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 一、留置权适用于工资吗 (...


·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工程建设的周期往往比较长,建筑企业完成工程主体结构后,会开始进行建筑安装工程,包括电梯安装工程、照明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作为具体施工企业,要在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写清质保期等事项。那么建筑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


·公司违反劳动合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违反劳动合约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建房工程变更合同书的特征和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建房工程变更合同书的特征和程序的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指合同主体和内容的变更,前者指合同债权或债务的转让,即由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替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而合同内容并无变化;后者指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从...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根据该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实体权利受到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主张权利时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而确认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职权范围内对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