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问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最近几年,明间借贷很流行,并且对我们国家的经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很多人因为借钱的数额较大被告到法院称其非法集资,因此就需要我们先行了解非法集资和借钱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借钱算非法集资嘛?下面我们带一起来了解一下二者的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我国的民间信贷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日趋扩张、借贷用途日趋多样的形式,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经逐步引起社会上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二、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在“四个169817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1、是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是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3、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区别在于,后者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
  借钱算非法集资嘛?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看出,对于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主要还是看这些钱用于什么目的,其次就是借款的针对对象不同,由于非法集资是指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而民间借贷则相反,这一点还是比较好区分开来的;此外就是两者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了。
  
  
  


·要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
      欠款纠纷产生后其解决方式有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那么,根据不同的情况,当事人要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呢?其实这样就是说,当事人应该怎样解决个人债务纠纷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说明。 一、要如何解决个人债务纠纷 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


·遇到不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
      遇到不欠钱不还的老赖怎么办?遇到不欠钱不还的老赖可以一纸诉状将老赖告上法院。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


·合同中违约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中违约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这种行为在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时,就可能涉嫌犯罪。那么,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下文...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在我国债务纠纷诉讼过程怎样的? 因为经济问题而跟他人引发的债务纠纷,身为债权人一定要选择用合理的途径要求债务人对自己进行偿还的,债务纠纷很多时候如果处理不好,自己有理可能也会变得没理了。对债务纠纷最好还是直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比较好一些,因此作为债务纠纷当中的原告方肯定也特别...


·债权转让和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和债务关系是怎样的 一、 债权转让债务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
      借贷关系中借承兑怎么打借条?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投资人之所以购买公司债券是因为公司债券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赚取高额的公司债券利息来获利。但是很多不内行的投资人只知道按时去收取利息,却不知道利息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讲解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一、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1、债券利...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在《...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在借款活动中,我们之所以会写借款合同,也不过是希望它能发挥它的法律效力,约束对方的行为,而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那么,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


·别人借钱只有借条找不到人怎么办?
      别人借钱只有借条找不到人怎么办?实践中民间借贷逾期不还钱是按照民事纠纷解决的,一般通过自行协商还款,严重的会打官司,但是很少会因还款问题而坐牢的。 根据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债务人应按约定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在法律条款中,明确注明当事人要有确切证据。诉求是否能够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