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认定结果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可以说工伤认定的结果对事故的处理是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果做出的结果表明并不构成工伤,那之后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作出处理了。于是,很多人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就想要知道工伤认定多长时间认定结果。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认定结果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下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法》公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1999年11月23日发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这就是说,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受案处理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二是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根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当地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等部门相互配合、支持这项事业的虚设机构,劳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是具体组织落实。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是医学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作出的技术性结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技术性的工作,不是具体行政行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另外,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如发现伤残情况有变化,可以重新向当地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并按照新确定伤残等级标准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工伤职工如对工伤保险待遇有争议,因属劳动争议范畴,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相信您此时也比较清楚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作出认定结果吧。一般是从受理了认定申请之日开始计算,60日内必须要作出认定的结果。不过,对于这个认定结果,当事人也是有表示不服的权利,而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进行救济。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都包括哪些?各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都包括哪些?各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1)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


·一、多大年龄误工费不予保护?
      一、多大年龄误工费不予保护?超过60周岁,法定意义上说,应该是属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年龄,原则上,是不赔偿误工费的,但是确实从事工作的,出具相关证明,也会给予赔偿的。以劳动者年龄超过退休年龄不予赔偿误工费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应依据当事人受到损害后的实际损失为据予以赔偿。而不应以年龄...


·工程主体不允许分包怎么理解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


·缴纳工伤保险的好处是什么?
      缴纳工伤保险的好处是什么? 一、缴纳工伤保险的好处是什么?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劳动法》辞退十年以上员工规定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劳动法》对企业辞退十年以上员工的规定:10年以上工龄,应当视为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不能辞退。 如果需要辞退,应当给与一年工龄一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第二十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


·七级工伤能赔20万吗本人4500一个月
      不一定。七级伤残陪20万是比较合理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7级伤残可领取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为10个月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公司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
      在办公室厕所摔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虽然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可以视为“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


·劳作联系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树立起的一种权
      劳作联系是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树立起的一种权力与责任的联系。按照劳作联系断定准则进行的劳作联系断定成果直接影响者劳作的切身利益,所以劳作联系的断定对劳作者含义重大。接下来我们带你看劳动关系转换三方协议详细版。 劳动关系转移三方协议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乙...


·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在认定部门受理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有可能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形,此时需要暂时中止进行工伤认定。不过要是说申请中止工伤认定其实并不准确,因为一般都是认定部门自己作出中止认定的决定,但同时需要书面通知申请人。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中止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