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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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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之分,很多夫妻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不再少数,其中主要涉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本文将根据法律的规定,为您介绍哪些财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依照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结婚之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三)继承、接受赠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个人财产如何做婚前公证
  具体而言,办理个人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经过以下四个步骤:(一)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有结婚证的也要带上结婚证。2、与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协议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婚前财产协议公证的文本和电子版。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协议上的签名和订约日期需要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在公证员当面签字。(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该笔录是做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档案内。(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双方婚前财产提供证明的最好方式,但是很多夫妻担心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会伤害彼此的感情,而产生日后的矛盾,其实,进行财产公证是有效避免纠纷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也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咨询网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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