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房产。那么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综上所述,房产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中双方关注的焦点,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可以参考这样的原则,就是离婚一方主张房屋产权的,应该房子过户后,对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双方都不想拿到房子的话,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拍卖,将得到的款项按照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在政府的购房政策下,不少朋友从买房投资中抽出身来,更多的朋友
      在政府的购房政策下,不少朋友从买房投资中抽出身来,更多的朋友开始买房自住。那么,买房子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应该是您在购房的前前后后需要重点关注的,特别是购买预售的商品房。作为一个买房过来人,在经过种种闹心的买房纠纷后逐步为您分析买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赁店面房东违约怎么起诉?
      一、租赁店面房东违约怎么起诉?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在进行买卖房屋的时候,我们是一定要进行签订好买卖合同的,而且,一般是需要进行备案的。那么,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的政策有哪些呢?我们在进行管理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成都房屋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


·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法院通常判决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没有钱给予抚养费用的,因此您想知道一下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
      相比之下,其实二手房的价格都还要比新商品房的价格要低一些,因此现在也有部分人选择购买二手房,这样自己也是能够负担的起的。而不管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其实都是有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法律风险有哪些 由于在二手房屋...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不能直接分割,一般情况下由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方法来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在我国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多久
      在生活当中,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进行的话,那么通常协议离婚的时间会比诉讼离婚的时间要短一点。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夫妻针对房产的问题没有办法通过协议来进行解决,就只好通过法院来对房产的问题进行分割。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离婚房产分割需要多久? 一、在...


·房产纠纷律师如何收费,律师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房产方面的纠纷,包括房产租赁纠纷、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继承纠纷等等,针对不同的纠纷,在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的时候,房产纠纷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一、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什么? 军人离婚财产住房补贴规定是不能够划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分割,因为这是属于军人专有的一项权利,并且这样的军人住房补贴的话,他是需要有当事人员提出一定的申请的,填写相关的住房补贴申请表等。 1、申请住房补贴时,应当填写《住房补贴申请表》...


·房屋权属司法鉴定项目有哪些?
      司法鉴定是法律上一种非常常见的鉴定方式,司法鉴定也能够在房产方面进行,对于房屋权属司法鉴定相关项目以及价格您都了解了吗?今天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简单的讲解一下。 房屋质量检测项目: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价格 房屋质量检测业务范围根据检测目的不同分为以下七大类,其内容基本囊括了...


·我们知道,我国将房屋转租具体区分为了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实
      我们知道,我国将房屋转租具体区分为了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实对应的就是合法转正与非法转正。因此,各位在转正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的,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