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谁也不能保证在工作中百分之百的安全无失误,而对于那些高危工作来说,一次工作的失误带来的后果可能无法承受,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那么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后,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及时地进行工伤鉴定,那么之后还可以吗?即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认定时效:
  
  (1)劳动者所在单位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时效: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所以,即使受伤的工人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及时进行工伤鉴定,也可以在之后进行鉴定,只要到专门的有鉴定资格的机构去鉴定的话就是有效的,但是也不是说没有时间限制,即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只要在一年之内提起即可,这也是为了保障公司和企业的利益。
  
  
  
  


·劳动者自动离职是否有效,单位是否存在用工风险?
      自动离职并不是法律专业术语,也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及员工单方的违纪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劳动者未按...


·劳动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几种第一
      劳动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几种第一,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


·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还能维权吗
      我们在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般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但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合法利益有可能会遭受损失。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已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还能维权吗的问题进行介绍。 已签订劳动合...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
      劳动争议仲裁期间需不需要上班?一、劳动争议仲裁中是否该上班? 单位提起的劳动仲裁,在争议处理期间,单位要求劳动者上班,若无正当理由,劳动者应当到单位上班。法律并没有赋予劳动者在双方正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拒绝到单位上班的权利。如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班,单位认定劳动者旷工甚至已严重违反...


·2023年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发放吗?
      炎热夏季到来当很多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是一件异常苦恼的事情,因为持续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将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很多的不适,通常都会出现中暑的病症,而工补贴失败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那2018年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发放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退休工人高温费发放吗? ...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工作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1、工作日加班费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之后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以小时计。工作日加班有无法安排员工调休的,应当以该劳动者时薪的1.5倍计发加班工资。2、休息日加班在员工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来加班而又无法调休的,按照劳动法规定应该给予劳动者日薪的...


·工伤鉴定什么时间生效?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什么时间生效? 一、工伤认定书什么时候生效 一...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在企业上班,我们必须要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那么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双方违约进行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违约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的,那么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想跟我们一起来了解。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标准 ...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年最新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是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所涉及的规章制度较多、数额较大,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的招投标管理,才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接下来我们将为介绍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法,具体内容如下文。 山西省建筑...


·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


·一、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享受?
      一、判刑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是否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此之外,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如果丧失享受待遇条件、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都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