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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危险驾驶罪免刑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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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我国对醉驾是十分重视的,尤其是在节假日,那么北京危险驾驶罪免刑是怎样规定的?危险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会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危害,危险驾罪自然是会受到处罚的,对于处罚的规定有哪些呢,下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请继续阅读。
  
  
  一、危险驾驶罪一般处罚的规定
  
  
  1、主刑:判决处以最高6个月拘役;
  
  2、附加刑:处罚金1000-5000元,一般为2000元;
  
  3、行政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二、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1、有严重超员、超载或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2、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6、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以上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驾被抓后的处理流程
  
  
  一般流程是统一交给侦查大队的醉驾处置中心――验血、体检、做笔录――移送至侦查大队的预审中队――检察院――送至法院。
  
  我国刑法与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均对危险驾驶行为给予了处罚,其中刑法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判处拘役;交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危险驾驶,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如果是驾驶营运机动车辆,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由此可见,我国对危险驾驶这种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希望您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都能够遵纪守法。
  
  综上所述,危险驾驶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做出了不同规定,犯罪情节轻微是可以免刑的,对于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惩罚规定是拘留不能超过六个月的,以及处罚金一般为两千,对于醉驾处理流程也是比较全面的。以上是对北京危险驾驶罪免刑规定的解答,若您还有更多问题,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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