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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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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是最严重的处罚,所以,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触犯刑法后,第一时间不是选择投案自首,而且选择逃跑,心存侥幸不会被抓住。那么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对没有到案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是不能缺席宣判的,只能待其归案后,经侦查、审查起诉后,再审理宣判。所以,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是不会被判刑的。
  
  二、抢夺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的。
  
  三、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一般地说,抢劫罪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是使被害人受到强烈的袭击,使之失去反抗能力,以任其抢走公私财物或被迫交出公私财物,犯罪嫌疑人具有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故意。而抢夺罪的强力行为则没有这种故意,而仅以夺取具公私财物为已而满足。因而其行为的强力程度低于抢劫所使用的暴力。即使抢夺时,由于用力过猛,致使被害人受伤,因为没有伤害的故意,也不能视为暴力而定抢劫罪。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预谋时,作了抢夺与抢劫两手准备,应以其采取的实际犯罪行为方式确定罪名。抢夺罪与抢劫罪都是公然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这两罪有显著区别。抢劫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抢夺罪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抢劫罪的构成没有数额限制,抢夺罪则只有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抢劫罪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强制性,即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或不知抗拒而公然劫取财物。抢夺罪的客观行为不具有强制胜,只有公然夺取财物。
  
  抢夺罪的在逃犯罪嫌疑人,法院是不能判刑的,因为没有明确的被告人。但是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抓捕后是不会减轻或从轻处罚的,所以,我们建议一定要及时投案自首。如有疑问,请登录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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