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如何确定?
  
  一般来说,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的时候都需要向发包方缴纳保证金。只有当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完成后,经过验收单位以及投资方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才能收回保证金。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土建工程质保金返还的相关知识。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时间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 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二、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 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 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 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 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 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土建工程质保金的返还时间一般是通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进行约定的,但是如果合同之中没有进行相关的约定,法律也作出了最低的期限规定。另外,除了质保金返还时间的规定之外,其他的有关质保金的事项在法律条款中也有相关的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建设工程监理也叫工程建设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一、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为了保证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也就是单位招人不能招未满16岁的未成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协议范本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维护双方利益并具有法律效益的文本,当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协商续签,如果不想续签,可以商量签订合同到期补偿协议,劳动者可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那劳动合同到期补偿协议应该怎么拟定呢?的我们给您提供一个范本。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协议书 ...


·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环境中常见的关系,因而也得到社会人士的普遍关注。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国家机关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地位。在司法实践中,不少案件是由于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法院处理劳动关系认定中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一、《...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 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
      企业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双方就约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有可能会被扣除一部分的工资,但是不代表企业可以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而要是企业违法克扣的话,则还会承担法律责任。那到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有什么后果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


·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被劳动仲裁委或法院判定违法,之后用人单位就应当恢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此之外,双方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也是要照常支付的。那么,恢复劳动关系期间工资支付的处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一...


·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在工作中,我们总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造成工伤事故。工伤事故后要获取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可是,有的企业会在鉴定结果为出来前和相关劳动者解约。那么,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鉴定结果没出来可以解除劳...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劳动合同最晚什么时候签《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


·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否能够过关对于项目所有人来说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是否能够通过营利赚回来,所以工程负责人在施工途中必须做到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的每一项内容。但是很多人对工程监管方面的规定不是很了解,下面随我们学习一下四川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是什么? 一、四川工程质...


·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
      生活中,难免有意外,工作中也是如此,因此在工作中难免会有因工受伤的情况。既然是因工受伤,那就涉及到赔付的问题,那么,到底是按工伤赔付还是按其他赔付,这就涉及了是否认定是工伤。工伤认定只跟年龄有关,工伤认定年龄范围是多少,您应该做充分了解,以便在实践中保障自己的权利。 一、什么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