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
  
  公司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多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在经相关当事人举报,司法机关发现公司资不抵债时,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务进行清偿,在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时,会要求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在实行强制执行的行为时,是否可以拘留法人呢?
  
  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的规定,可以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简称为最高院执行工作规定)第29条“为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可以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7条“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等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为最高院执行程序解释)第三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的规定,可以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的强制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的规定,可以限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从事法定高消费的活动。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发现公司法人隐藏财产,或者局部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的,才能强制执行执行公司的财产,这也就回答了什么情况相下可以强制执行可以执行公司法人财产这个问题,对于公司没有经济能力偿还民事债务的,不作强制性要求。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相关规定。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适用条件比较疑惑。那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规定...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在岗期间本职工作严重失职或则发生滥用职权的情况就会被判处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根据所犯情节的大小刑期通常在三到七年之间波动,可以说是很严重了。 一、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刑事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基金公司倒闭怎么办?有哪些
      基金公司倒闭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一、基金公司会倒闭么? 从理论上来说,基金公司有倒闭的可能,但基金公司都是由国内大型金融机构(四大银行和证券公司)组建的,是不会轻易倒闭的。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只管交易操作,基金资产只在银行,并且成立一个专门帐户,称为基金托管...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
      公司注册法律具体事什么内容? 一、公司注册法律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组成: 北京(北京市)+太平洋+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北京(北京市)+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科技+北京(北京市)+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 太平洋为字...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我们知道每个公司都必须要有法人,在您看来法人就是公司的最大权利人,有很大权利,所以很多人都想成为公司法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公司法人虽然有好处,但也有风险,关于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人代表风险如下:《...


·公司合作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合作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于公司而言,双方的合作必须是有效的,且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是作为是双方合作的基础,那么对于公司合作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不仅是一种基准策略,也是一种合作的信任机制,除此之外,公司合作远大于个人合作的难度,那么对于合作的有效性该如何注意,下面就来...


·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需要哪些资料? 现代化的经济发展需要对市场的价值有非常敏锐的感触而资产评估为资本的运营、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价值。在股权转让中,资产评估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它不仅给交易双方的出价提供了考虑空间和价格参考,同时也为股权的清洁程度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也是国家税务机关收税...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流程
      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案,然后双方律师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磋商、反复修改,最后才能定稿。要对其他公司进行股权收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


·公司法分红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分红规定是怎样的??除了一些规模较小的独资公司外,许多公司都会有多位股东。股东向公司投入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如果公司有盈利,股东应获得相应的分红,在公司法中对股东的分红权也做了相关的规定,分红权是公司股东所享有的基本权利。那公司法分红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


·罢免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每一个公司都会有相应的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基本上都是我们一般人所认为的公司的老板。对于公司的法人一般情况下要做的事情有很多,公司中的很多事务都是要通过法人来解决的。所以法人很重要。那么罢免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一、罢免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公司法》规定,在限责任...


·公司法里集团公司概念是怎么样的?
       经常会在日常生活中听到关于公司,集团企业等名称,但是对于这几个名词之间的联系区别很多人都不明白。那么关于公司法里集团公司概念是怎么样的?集团公司是因为一个特定的目的而组织起来的一个团体的公司,主要是以资本为纽带联结起来的。 一、公司法里集团公司概念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