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没有行医的资格却擅自为他人看病的行为就是非法行医,我国法律上对非法行医做了明确的司法解释。你知道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吗?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
  
  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 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五条 本解释所称“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非法行医的司法解释,供您阅读。非法行医的行为会构成非法行医罪,如果行医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还会被判处较重的刑罚。如果你正处于相关的法律纠纷中,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在遇到医疗纠纷怎么找律师?
      在遇到医疗纠纷怎么找律师? 在遇到医疗纠纷怎么找律师 首先是律师收费的标准问题,如果你要求对方赔偿的数额较大,律师费肯定会高,律师收费都是有司法厅的规定标准,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如果案件情况复杂,或属于重大疑难案件,可以在收费标准的两倍以内协商收费,至...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轻微责任的比例是多少 国家在总结医疗事故处理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确定了处理时不仅要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还要考虑损害后果与原有疾病状况的关系,考虑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并明确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
      医疗事故具有哪些特征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是怎样?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发展,同时现在越来越多黑心的老板为了赚钱,生产三无产品,大气污染严重,导致现在越来越多人有各种各样的病,医院的人堪比菜市场。医患关系也是近年来比较突出的一大问题,那么发生医疗事故,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应该是怎么样呢?我们今天就“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过错程序”进行相关介绍...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在私立医院工作是不能随时辞职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而劳动者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作,辞职都应该提前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原则上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需要提...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深圳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深圳是一个相当繁荣的城市,然而,近些年来深圳的医患关系也相当紧张,如同各地一样医疗纠纷频发不止,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诸多项目,在总则之下,各个城市有各个城市的标准,深圳也不例外。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深圳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一、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会受到什么处罚?近年来,我国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为了有效的解决医疗纠纷,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得益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对于那些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不力的工作人员会受到什么处罚?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医疗...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
      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包括哪些方式当前医疗纠纷出现得越来越平凡,医患关系有着越来越复杂的趋势。面对出现的医疗纠纷我们应该怎么办才好?调解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首选也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对于医疗纠纷调解怎么办才能够使我们的权益最大化?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调解。 一、...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
      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等级有哪些 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医疗行业一直都是个很火的行业, 由于假药的盛行,签定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就成了购销双方的法律依据。有了医药公司购销合同就可以更好的对这个行业进行规范,下面就是我们整理的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相关知识。 医药公司购销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