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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男方躲避不出庭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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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夫妻生活中,有的男方禁不住诱惑,会到外面嫖娼或者找小三,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规定,离婚案件要双方当事人共同出席,参加辩论。而男方不像离婚的话,可能会躲避不见。那么诉讼离婚男方躲避不出庭怎么办?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诉讼离婚男方躲避不出庭怎么办?
  一方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由起诉方法院管辖,公告送达。也就是女方到女方住所地法院起诉,就说对方下落不明了,法院会公告送达,如果他回来参与诉讼了,自然就是男女双方对峙,法院判决,如果他不回来,法院会缺席审判,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二、诉讼离婚一般要多久判决?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三、诉讼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发起?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按道理双方当事人要出庭。如果经过催促,诉讼离婚男方躲避不出庭的话,法院可以选择公告送达法律文书,进行缺席审判。也就说符合离婚叛离条件的话,即使男方不出庭,法院也可以做出判决。这需要女方多准备证据资料,确保能够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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