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
  法人是代表公司,法人不是人,是一个企业组织,公司法人在理论上是可以担任很多职业,股东也是如此,财务是一个公司的命脉所在,一个公司的运转全在于财务,公司法人担任的职务有无财务这个职务,那么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呢? 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
  
  
  《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作为一个组织,不可能兼任会计。 按《公司法》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有非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兼任会计,法律并无规定,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但按《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只有一名会计的,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股东可以担当公司会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不能担当公司会计。不符合会计相关法律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有一定资质。公司法人受股东会委托行使管理公司职能,如果再兼任会计,则极有可能侵犯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法对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担任公司监事有明确规定。虽然对兼任公司会计没有明确规定,但道理是相通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法人分类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公司法人财务兼任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了吧。股东是投资企业的,股东可以兼任财务有关的职业,但是法人在法律上是不可以兼任财务的,权钱不能集中于一人之手,容易导致权力和财力的乱用,不利于维持企业的正常运作。
  
  
  
  


·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
      一、关于企业的职业年金是什么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机关事业单位自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职业年金制度,《...


·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
      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挂靠公司扣多少费用比较合理(1)总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08修订版)第十一条的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在生活中,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人比法定代表人的概念更广,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我们在本文中将对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资料:首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
      变更营业执照法人需要的资料:首先需要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要注意的是签署后需要公司加盖公司的公章;还需要《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其中公司管理人员需要签字确认,同时也是需要公司来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然后和法...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初要订立公司章程,而公司法对于公司章程要怎么草拟也做了一定的规定,在我国的公司类型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的公司章程都有规定,有些是必要记载事项,有些可写可不写,接下来让我们告诉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的行列,一个公司的创立单单靠一个人是不能壮大起来的,它需要多方面的融资,然而融资以后,公司的股权分配也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股权的合理分配至关重要,那么公司融资股权分配有哪些分配原则?本文就来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 公司融...


·企业搬迁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土地之间会有一些转换,所以就涉及到了拆迁的问题。对于普通百姓的拆迁来讲,费用的补偿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主体的拆迁,例如企业,费用应该怎样计算是比较复杂的。因为企业的房屋不仅仅用于生活与居住,而更多的是用于经营与工作,这就涉及到了企业的经营费用,...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
      如何知道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多少?1、在企业所在的工商局网站上可以查询2、看企业章程3、看企业银行流水。(后两个要公司内部的人才看得到)二、实缴政策以前的政策都是实缴,就是说开公司必须先按照注册资金出资才可以设立。现在出台认缴制,前期可以先不出资认缴注册资金注册公司。并在公司章程里面...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
      公司签约违约金怎么算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企业都有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充分的休息休假权利。请事假也是在我们工作中时常遇到的情况,那么,劳动合同法事假规定是怎样的?劳动者请事假是否需要履行特别的程序?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劳动合同法对请事假的规定 劳...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流程
      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案,然后双方律师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磋商、反复修改,最后才能定稿。要对其他公司进行股权收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1、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