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时候,是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审判的,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而对案件区别对待。所以说我国事业单位的人员,如果有犯罪行为的话,也会根据犯罪的情节进行具体的量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2017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应当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包括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因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而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具备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条件。我们认为以下五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情形可以适用缓刑:
  1、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由于犯罪人主观上不希望社会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一般也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2、刑法总则规定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
  比较常见的有:未成年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犯罪;犯罪预备、中止、未遂;共同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等;
  3、刑法分则各罪中刚达到犯罪起点的。
  如侵财型犯罪中,犯罪数额刚构成犯罪起点;刑法规定多次行为才构成犯罪,刚达到三次的;
  4、由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
  如由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毁坏财物等,若犯罪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悔过,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适用缓刑更能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5、符合刑事政策的。
  如在某一阶段内因形势需要,司法机关发出通告,规定在一定时间内投案自首的,可以宽大处理,对此类符合刑事政策的案犯也可以适用缓刑。
  二、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形
  
  1、数罪并罚的(指故意犯罪)。
  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经济犯罪司法解释曾明确规定对经济犯罪的被告人数罪并罚时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一人犯数罪不宜适用缓刑。上述法律和解释虽规定不尽明确,但其精神实质是明确的,即数罪并罚的一般不宜适用缓刑。
  2、不认罪的。
  适用缓刑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有悔罪表现。连自己的犯罪事实都不承认,无论如何都不能视为有悔罪表现。即使所犯罪行较轻,但拒不认罪,同样不宜适用缓刑。
  3、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
  所谓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领导作用或者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可见其犯罪情节较重,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
  4、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此类案件要适用缓刑都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如有自首或立功情节,未成年人或从犯等等,但要以案件事实为根据,不能为了要适用缓刑而大幅度的在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上做文章。而且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不能适用缓刑;对于有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也不宜适用缓刑。我们可以看出,其实适用缓刑的先决条件必须是宣告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另外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法定规定的情形下,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缓刑在执行的时候有条件限制,如果不适用缓刑,也是不可以执行的。
  
  
  


·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会展开侦查,落实证据后,公安机关会移交给检察院。当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全的,达不到公诉的条件时,检察院会将案件退回,要求补充侦查。那么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方面的规定...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
      可以说盗窃罪与贪污罪都是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通过一定的手段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实践中具体构成的罪名却不一样。其中,我国对贪污罪的处罚自然是要比对盗窃罪的处罚严重一些的,那实践中究竟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窃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侵吞、窃取、骗...


·抽逃出资入罪条件?
      抽逃出资入罪条件有哪些 一、抽逃出资入罪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三)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


·网络诈骗二万如何判刑?
      网络诈骗二万如何判刑?由于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很多不法分子开始了网络诈骗。网络诈骗就是我们所说的利用网络平台进行钱财的骗取,这种诈骗手段与一般诈骗手段是一样的,只要金额达到一定额度都会进行量刑。网络诈骗二万如何判刑?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内容。 一、网络诈骗二万如何判刑? 诈骗2...


·未成年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
      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是各地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大部份国家地区的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有特别规定,但部份地区如香港则规定在未成年人的若触犯严重罪行(如谋杀等)将需以普通法律作规范,与成年人看齐。那在我国法律中,未成年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最新行贿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90条) (一)行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向3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怎么处罚? 侵犯知识产权罪公诉后会被判处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
      肇事逃逸法院怎样判缓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二、损害赔偿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


·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社会生活当中,拐卖儿童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的刑法,并且近年来我国针对拐卖儿童的这种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是非常大的,涉及案件的人员甚至有可能会面临死刑。所以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在接到这种案件的时候,会依法从重进行处罚,在下文中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刑法规定是什么? 一...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面由为您解开这些疑惑。 一、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 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