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由于现在的很多房子都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而需要偿还银行的贷款年限也比较长。有的人在房子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下,可能就想要将房子出售,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到底未还清房子贷款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买卖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还清房子贷款能否买卖
  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但应做好相应的前期工作。具体的操作方向和步骤则应根据该房产的具体情况和房主的具体要求而定。不过,房地产律师建议,二手房产在交易之前最好将贷款付清。这样不仅会促进房产交易,也会使购买方多一份放心。
  二、未还清贷款的房子怎么卖
  买卖未还清贷款房产,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供选择:
  1、转按揭:
  这是在二手房买卖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通俗地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同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武汉市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这种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卖方想在卖出房产之前将贷款还清或买方虽然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但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申请贷款。这样房主就可以通过抵押向银行贷出一定的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促成交易的成功。可能很多人都认为在房贷尚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允许买卖房子的,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禁止未还清房子贷款的情形将房子出售,只不过此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而言,并不会像还清房贷的房子那样可以自由的买卖、交易。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35的在线律师。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一、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


·租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租房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写明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房屋状况: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现如今,国家建设,并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会征收一些厂房的用地,征收厂房会给工厂一定的补偿。很多人不清楚征收的相关规定,为了帮助您排忧解惑。在这里,的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的基本条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 由...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如何分(一)夫妻一方婚前个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房子如何分(一)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按揭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离婚时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认定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个人以婚前财产支付一定比例的购房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屋首付金,婚后夫妻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此时如何认定该房屋的产权?司法实践中通常...


·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一些朋友会听说赠与别人房产的事,房屋是可以赠与别人的,但是赠与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房屋赠与税。对于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国家的税务法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房屋征税的标准是根据房屋实际的面积和税率来的。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一起了解下房屋赠与税的内容。 一、房屋赠与税征收标准 1、...


·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对于租房的人来讲,可能在实际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纠纷。但是您有没有想过,之所以会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原因,我们才能从根本上避免这些纠纷的发生。 一、产生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一)法律意识单薄,隐形租赁市场活动猖獗 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


·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新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不能直接分割,一般情况下由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方法来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房产有书面约定的,按《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基本收费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费 被鉴定的房屋面积超过起始价规定的面积标准时,先按起始价收费,超过起始价计费面积的部分按每建筑平方米1.8~2.70元计收,两项收费之和为该房屋的安全鉴定收费额。    二、房屋安全鉴定特殊情况的收费标准: (一)...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根据相关政策,有些人可能并不符合买二手房的条件,而为了规避这些“不利”政策,这些人就想出了找熟人帮助签订黑白合同。但这样的合同也是要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才会对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保障,究竟黑白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黑...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涉案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吗? 涉案房屋并不需要遵守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该司法解释适用于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可知制定目的并非在于为普通民事案件审理提供裁判规则,作为司法解释更非意在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