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的房价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增长,近十年的房价增长让人不可思议,在造就了很多房地产商富豪,而房价增高直接冲击的是人民群众,很多九零后开始工作,自己的薪资根本不能支付的房贷,租房的租金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那什么叫房屋租售同权?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二、引发房屋租赁纠纷的原因
  (一)依法租赁的观念没有深入人心目前,依法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的意识在广大市民中深入人心,但依法进行房屋租赁的观念却十分淡薄。许多人认为有无租赁合同是小事,双方的租赁关系仅仅停留在口头协议的水平上,房屋租赁只是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的事,用不着额外交一笔登记费用,双方往往口头协定了事。如果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操作起来太麻烦。(二)违法租赁难以处理目前,在房屋租赁市场上,有相当一部分房主为追求高额租金,既不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也不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的甚至层层转租,将违章建筑和法律规定禁止出租的房屋租给各类来历不明乃至为非作歹的不法人员。对此,房地产管理部门虽能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但对于拒不执行处罚决定者,却缺乏更加强硬、有效的处理手段,非法出租行为不能及时得到处理。(三)管理体制难以理顺随着各地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日趋活跃,一些非房地产管理部门也纷纷介入了房屋市场租赁管理。主要有工商、公安、计生等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虽依法据理力争,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收效甚微。原本由房地产部门统一管理的房屋租赁市场,被人为分割,多头管理,政出多门。其结果是谁都在管,谁都管不了、管不好。这种局面不仅加重了房屋租赁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而且还造成了管理体制和市场秩序的混乱,不利于房屋租赁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租售同权就是保障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国家一直在干预房价的增长,但是我国的经济是市场经济,经济的变化不能由强制性干预,否则会扰乱经济的市场秩序,租售同权的政策就是在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收费标准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哈尔滨双城区房屋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
      所谓安居乐业,意思就是有个稳定的住所,事业也会跟着兴旺。人们长期在外忙绿奔波,有了一定的积蓄之后,就会考虑在当地买房。哈尔滨双城区凭借其良好的地理优势,吸引了很多人来这里买房。想要买到一个优质好房,得擦亮双眼,思想坚定,不要被天花乱坠的修饰话语所动摇。下面,我们就来讲一讲哈尔滨双...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股东以厂房入股合作协议范文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多少?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房产抵押担保未做公证和他项有什么后果?
      房产抵押担保未做公证和他项有什么后果?下列房产交易当事人必须先办理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资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证书转移登记手续。但在办理所有权证书时,有几种必须公证的情形: 1、合法继承人继承房产,必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


·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自从婚姻法修改之后,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的认定就变得非常重要了,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其实是不知道如何认定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婚前房产的界定是怎样的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 。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
      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在生活中,房产永远是饮食男女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当这个问题碰上婚姻的时候,那更是如此了,很多未婚夫妻都会想要知道自己的房屋会不会因为结婚就变成了夫妻共有的。那在法律上,婚前房产不公证能转为共有吗?简单来说,婚前房产会变为共有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购买房屋在中国是大多数人考虑的结婚的必备前提条件,并且随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升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房本上登记谁的名字等事项被越来越多的纳入是否登记结婚的重要考虑要件,相关的纠纷也不断产生,因此有必要学习新婚姻法+婚前房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婚前赠与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一、购买商品房有怎样的流程 1、验产权 买房一定要看土地、房屋产权的关系是否明晰,有无遗留纠纷问题,防止一房两卖;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要搞清楚所购房子是商品房、集资房还是经...


·婚后父母赠予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予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对于上述条文的适用,首...


·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的时候,因房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就只有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是需要收取诉讼费的。那么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