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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消灭
按照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第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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