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需要大量证据的支撑,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为了对这些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勘验、检查,会指派勘验人员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勘验,勘验之后的笔录即勘验笔录,它也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那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解释勘验笔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 对勘验、检查笔录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勘验、检查是否依法进行,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勘验、检查人员和见证人是否签名或者盖章;
  
  (二)勘验、检查笔录是否记录了提起勘验、检查的事由,勘验、检查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现场方位、周围环境等,现场的物品、人身、尸体等的位置、特征等情况,以及勘验、检查、搜查的过程;文字记录与实物或者绘图、照片、录像是否相符;现场、物品、痕迹等是否伪造、有无破坏;人身特征、伤害情况、生理状态有无伪装或者变化等;
  
  (三)补充进行勘验、检查的,是否说明了再次勘验、检查的原由,前后勘验、检查的情况是否矛盾。
  
  第八十九条 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说明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
  
  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
  
  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
  
  区分意义: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和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
  
  2、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间接证据与原始证据不符的证据,就是无罪的证据)!
  
  3、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以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4、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指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
  
  勘验笔录应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勘验地点、环境等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明显不符合规定的情形都会影响到勘验笔录的法律效力。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据可以说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对证据进行检查的勘验笔录也是十分重要的。
  
  


·走私核材料罪会如何处罚
      根据走私数量多少、情节轻重确定量刑标准。《刑法》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道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回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答;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以查到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可以查到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显然是可以查到的,可以到检察机关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有些错误可能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是有些人就是执迷不悟,拉帮结伙以越狱这种形式来躲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已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那越狱者和帮助阻碍监狱监管人员都犯了哪些罪行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组的主体有哪些不同。...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客体是什么?(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


·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什么?法院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裁量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毒罪】...


·集团犯罪和一般共同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集团犯罪其实与犯罪集团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但在很多时候也是将这二者统一的。在集团犯罪的情况下,由于具体实施犯罪的人数比较多,因此就会与共同犯罪存在相似之处,那究竟集团犯罪与共同犯罪之间有哪些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犯罪集团 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
      赌博在看守望所多久才拘留如果经公安机关调查证明参与了赌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


·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那么,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认定标准是什...


·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会被判刑吗?
      聚众斗殴顾名思义很好理解,就是很多人聚在一起进行斗殴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但是有些情况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动手,有些人虽然参与了聚众斗殴,但是实质上并没有动手,那么会不会被判刑呢?关于聚众斗殴没有动手者会被判刑吗?相信您都非常的关心,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聚众斗殴没有...


·伪证罪主体有几个,哪些人可以成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
      说起伪证罪,这是存在于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也只能出现在刑事诉讼中才能被称为伪证罪。既然是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那么当然也就有人来实施,究竟伪证罪主体有几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伪证罪主体有几个哪些人可以成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