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有权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手续前,是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具体来说,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上述规定,仅仅解决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注:哺乳期是两周岁),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满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决,也没有明确“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的具体操作办法,离婚当事人仍然明白。下面我引用一下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许会帮助您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上述解释简单规定了离婚中关于孩子抚养如何判决的一些意见,供法院审案参考适用,因为离婚案件比较特殊,涉及到感情问题,涉及到人身问题,所以还是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并不一定要完全适用上述规定。
  
  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律师建议: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需要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是在出现法定事由后,也是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此时,离婚后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由于人民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故而是需要向人民法院列举自己的优势,以及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客观情况的。
  
  


·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
      事业单位是国家的带有公益性制的单位,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也是非常严格的,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也是您好奇的。双重劳动关系意味着有两份劳动合同存在,一个人有双重劳动关系也是十分少见的,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介绍双重劳动关系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编制双重劳动关系的种类 ...


·离婚财产调查费用需要多少?
      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进步,现在离婚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当两人感情破裂,或者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您都愿意离婚,放手让对方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离婚,一定少不了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财产应该如何分割,到底有多少财产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那么,跟随我们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离婚财产调查费用的相关问...


·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男女住在一起,一起生活,有的甚至了几十年,但他们并没有结婚,而且很多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夫妻,虽没有登记结婚,但也和夫妻没有什么差别。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


·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
      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很多这种状况,其中一方想要离婚,而另外一方不愿意离婚。这时协议离婚难以执行,只能采取诉讼离婚。那么,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作为男方收到通知后要做出什么回应?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一、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什么时间通知对方一般女方去法院起诉男...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一、认定诈骗婚姻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的材料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被对方诈骗的证据,例如转账记录,或者索要钱财的聊天记录等等。 婚姻诈骗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身份证真伪,记住其身份证号码和名字,到公安机关查询有无此号码和人名; 2、户籍...


·批捕签字需要家属签字吗?
      一、批捕签字需要家属签字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公安机关不一定会通知家属去签字,但会按规定将逮捕的事实告知家属。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一、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


·离婚协议一方没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越来越高,有关于离婚所引起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对于老百姓而言,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显得十分的重要。那么,离婚协议一方没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就这个问题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有所帮助。 一、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


·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如何提起
      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该怎样提起离婚诉讼?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提起离婚诉讼 1、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