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商标侵权不仅会对相应商品造成不良的影响,同时还会对商标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实践中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进行认定。那么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商标侵权行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因此,认定商标侵权行为无疑要考虑上述四个基本要件。同时,还应充分注意到商标侵权行为自身的特殊性。具体如何认定商标侵权行为?下面详细介绍:
  (一)有违法行为存在
  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即发生了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擅自在相同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妨碍商标注册人行使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违法行为的存在是侵权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
  (二)有损害事实发生
  损害事实在商标侵权行为中是一个具有特殊性的条件。至于损害事实,可以是物质损害,也可以是非物质损害。物质损害是造成商标注册人在经济利益上的减少、消灭。非物质损害是因侵犯商标专用权而致使权利人的商品信誉、企业形象被损毁、贬低。非物质的损害是无形的,并且当时是无法计算的,但终归导致权利人财产利益的减损。在实践中,对物质损害的认定应由被侵权人举证,而对于非物质损害的认定,举证却是非常难的,因此无需被侵权人举证。只要有违法行为的存在,便认定为有非物质损害,被侵权人即可要求停止侵害。
  (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损害事实不同,形成的因果关系也不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则违反行为与损害事实形成因果关系。例如某种假冒名牌的酒,质量很差,消费者饮用后,会误认为某种名牌酒的质量下降了。这就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因为其他原因所致,则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四)行为人的主观过错
  新《商标法》将原法第38条第(2)项“销售明知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明知”删除,即取消了认定此行为侵权的主观构成要件,确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无论侵权人主观上故意或过失,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关于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实践中的行为必须要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那么才能被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此时侵权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
      对于商标变更地址规费是多少自己办理的话,在到期12个月内进行续展的费用是1000元,在到期后6个月宽展期内进行续展费用是1250,变更的费用是250元,如果找代理机构办理,续展加变更总费用在2000左右。二、商标变更《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


·专利许可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旦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其他人是不能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这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与专利权人进行协商,然后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其专利。对于专利许可,我国有不同的形式。那么专利许可的形式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用新型专利年费缴纳标准是怎样的 1、从第1年至第3年每年600; 2、从第4年至第5年每年900; 3、从第6年至第8年每年1200; 4、从第9年至第10年每年2000。 《专利法》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放弃专利权时间是什么时候?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时间专利局公告日,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放弃专利权声明,应当声明自申请日起放弃专利权。专利局收到放弃专利权声明后,由相应流程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和公告,放弃专利权的生效日为所放弃专利的申请日。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专利权在期限届...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就必须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满足条件则就可以取得专利权。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取得专利权呢?申请专利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权何时获得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均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实...


·侵犯专利权承担什么责任
      侵犯专利权承担什么责任 一、侵犯专利权承担什么责任 专利侵权的行为是常见的,侵犯专利权就是通过假冒、擅自销售等方式对专利权人合法所有的专利进行侵犯,那么专利侵权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


·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是什么?
      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是什么?1、在08年修改专利法以前叫“专利检索报告”,现在叫“专利权评价报告”。2、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实用新型属于我国专利类型中的一种,法律对该种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而这种专利也是要经过申请才能取得的,那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 1、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


·私自使用商标算是侵权吗
      算侵权。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
      商标专用权质押有什么作用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合法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也就是进行质押。要是债务人不考虑债务的话,则债权人就可以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商标专用权质押具有哪些作用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
      商标侵权的标准: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