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夫妻双方在生活中,如果一方发生背叛婚姻的事情,作为受害方,通常会选择离婚。当然,另一方是不大愿意离婚的,总是想通过各种手段将婚姻维持下去。这种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毕竟离婚是双方的事情。那么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二、起诉离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一方不愿意离婚如何快速离这方面的知识。如果坚持离婚,而对方不愿意的话,可以走诉讼离婚这条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提交相关证据资料,然后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如果资料完整,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破裂时,就会支持一方的离婚诉讼申请。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如果本身具有有利条件的话,那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作为母亲一方,在实际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


·没有领结婚证算不算重婚罪
      没有领结婚证算不算重婚罪 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善意取得的定义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转让人将其有权占有的他人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交付或登记于买受人名下,如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则其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原物。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以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中的一项重要...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
      如果是结婚时间不长的话,而且对方也是有困难,那么作为女方是要考虑退还的,那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您选择离婚官司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财产分割的公平,当然法律分割财产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也符合您的要求。 法律解决离婚解决财产分割的时间相对较长,具体的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在法律上作出了最大时限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要多久 协商解...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
      争取子女抚养权中需要收集哪些有利证据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


·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对于即将要结婚的男女而言,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存有疑虑,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孩子的抚养费数额虽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下来了,但实践中,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加,不管是在生活还是学习上面,可能之前确定的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了,因此就需要增加。那在法律上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根据规定,离婚...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婚前财产是指男女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通常是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来认定的。因此,要是夫妻日后不幸离婚的话,那么这部分财产也不能进行分割。那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有何规定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