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 1
  • 2
  • 3
  • 4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常见问题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常见问题有哪些?
  
  做为劳动工作者,与受雇公司有时会因为劳动合同或者出现工伤等情况发生矛盾,而双方调解不成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矛盾,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方式,于是乎,贴心的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常见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一般包括两种形式,即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在仲裁员主持下,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以解决争议的方式,叫做仲裁调解。在仲裁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仲裁员对案件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断的方式,就是仲裁裁决。所谓的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就争议事实与责任居中进行调解或作出裁决的活动。
  
  二、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时效期间,又简称为劳动仲裁时效.是指为了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便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争议,而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提起仲裁申请的期间。超过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不受理仲裁申请。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申请时效期间作了哪些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一规定本意是为了尽快解决劳动争议。
  
  但在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由于劳动争议的情况很复杂。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往往不能在60日内申请仲裁,致使其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法律救济。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现行申请时效期间制度进行了完善:
  
  1、延长了申请时效期间。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针对实践中拖欠劳动报酬的问题比较突出,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往往不敢申请仲裁的情况,作出特别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补充规定了时效中断制度。规定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完善了时效中止制度。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四、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为了方便当事人尤其是劳动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规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的同时,又特别规定,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五、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六、申请人申请立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若申请人是劳动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2、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人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等。上述证明材料,申请人能提供的应尽量提供,如果一份都没有,则不予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庭审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若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七、仲裁委员会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出具什么手续?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八、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如何处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九、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仲裁申请的时限是多少天?
  
  按照过去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一步缩短了受理时限,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为了督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同时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诉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您在生活中遇到用工单位有侵害您权益的情形,可以参照相关法律,通过法律渠道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如在此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说明您的情况,律师们会帮您做出更为专业的指导与建议。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公司非法辞退员工的取证: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交流的资料,比如...


·(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
      现在厂商在雇佣劳动工人时,常会和劳动者签约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分别是(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和高底薪低提成的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类型适用不同的劳动合同类型,但是许多劳动者对于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弊端缺点却并不了解,导致在选择工作时有些许的迷茫。接下来我们就主要...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一、工程质量事故上报时间有规定期限吗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建设单位什么时间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设单位什么时间扣工程质量保证金? 建筑工程是需要交纳质量保证金的,建筑工程万一出现质量问题时,由保证金负责进行维修,而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但要符合法律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提留的时间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但一般是从工程款支付时开始预留...


·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除了关心职业发展前景外,岗位的薪资报酬可以说是其最看重的。一提到薪酬,大部分人都将其同工资画上等号。其实不然,基本工资只是职工薪酬的一部分,除此之外,薪酬还包括很多项目,那么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了解下关于薪酬的一些知识。 一、职工薪酬...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混凝土工程非常重要,属于基础工程,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后期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建设方会在混凝土工程结束后,组织监理机构对其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总结归纳的有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员工有罪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非法集资行为主要存在于商业活动中,这是因为很多人在从事商业活动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通过一些违法的手段进行筹集,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案件中,有存在员工参与其中,那么,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员工有罪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包括哪些?
      在当代这个社会,存在着许多法律上的关系,这些法律关系会对日后自身的利益有着一定程度的影响。就拿劳动领域的关系来说,包括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常常都弄不清楚两者的关系以及区别,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区别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但对于特殊的合同即劳动合同,是否应当采用特殊的形式来签订呢?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吗?关于这个问题,现在我们就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吗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


·工期索赔要注意什么
      工期索赔要注意什么 一、工期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工期索赔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承包人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扰事件发生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


·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而在我国关于童工的定义也就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用人单位违法雇佣童工的话,则就会产生一些不利的后果。那到底雇佣童工导致什么结果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