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是刑事犯罪中非常常见的一类犯罪,但是因为刑事犯罪中很多犯罪都有主体限制,因此很多人就想要知道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有没有限制,如果是单位,能不能构成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呢?下面就为您带来答案。
  
  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是哪个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都可成为犯罪主体。
  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体:通常是贷款人,但若担保人、银行职员等帮助贷款人出谋划策,掩盖真相、提供虚假材料等的,也可能构成本罪的共犯。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至于如何区分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本文将在下面专门论述。
  2、主观方面:应该为故意,即积极采取欺骗手段,追求获得贷款归贷款人使用的目的。如果贷款人主观上有将贷款占为己有,不再归还的目的,则应当构成贷款诈骗罪。
  3、客观方面: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只要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有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情节,或者在申请贷款过程中,提供了假证明、假材料,或者不如实填写贷款资金真实用途,以骗得贷款的顺利审批的,都属于“欺骗手段”。
  4、犯罪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这里的“银行”,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各类商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银行以外的各种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证券、保险、期货、外汇、融资租赁、信托投资公司等。这里的“安全”,是指骗贷行为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这些资产与正常贷款相比处于相对不安全状态,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因此,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主体是一般的主体,无论是自然人还是单位,都是可以构成该罪的,不过我们要知道,自然人构成该罪,法律就会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处罚即可,如果是单位构成该罪,不仅单位会受到罚款,单位的直接负责人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委托付款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付款三方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社会竞争激烈,故而很多人没有时间、精力亲自处理一些事宜,有些事没有能力去亲自办理,故而我国法律规定了委托行为。商检不能讲款项直接给另一方民事主体时,可以按照委托付款三方协议范本,拟定协议,与银行签订协议后,交由银行代为支付。 委托付款三方协...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
      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利息怎么那么高?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高与不高,要看跟谁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是给贫困人群的贷款。他们很难拿到商业贷款。虽然商业利率较低,但对他们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高利贷才是他们唯一有可能借到的钱。如果与农村的高利贷相比,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利率并不高。人们认为...


·骗取税款刑事责任是什么?
      骗取税款刑事责任是什么?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一、夫妻债务一方死亡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 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


·被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被人恶意拖欠货款属于民事纠纷,应该去法院上诉,警察不能介入民事纠纷,报警不管用。去法院起诉的时候,要填上诉表,填表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写,不能有虚假,否则法院调查出来会上诉失败。 被人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 一、恶意拖欠货款能不能报警答案...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


·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
      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大学生消费观比较超前,目前很多网购平台都支持分期付款。一些大学生买手机的时候,由于手头紧张,往往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有的平台出于非法目的,利用手机分期付款进行套现诈骗,给不少大学生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遭遇手机分期贷款套现骗局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一、救济性权利义务不因合同解除而解除 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有效的合同一经解除,整个合同下的一切权利义务都将不复存在。 这种理解有失偏颇,如果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那么在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这段时间的权利义务的履行都将...


·处理债务纠纷时有哪些方法
      实践中,一些法律意识不强的人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可能会想要以暴制暴,认为自己是被逼无奈,对方不还钱,自己是没有办法才会使用暴力的。其实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那在法律上,处理债务纠纷时有哪些方法呢?换句话说,哪些方法能解决债务纠纷?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处理债务纠纷时有...


·与商业银行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问题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时期,经济多元化对于投资者、经济相关的从业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尤其对于银行从业者来说,尽可能多地储备一些经济方面的常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普及一些与“长期次级债务的借入期限”相关的一些常识:次级债务在相当多的国家中,已经成为...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数额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