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应注意什么?
  
  在我们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会交给我们一份格式合同文本,当事人拿到合同看到众多条款,往往不知所措,高昂的房价让我们对合同的条款不敢懈怠,但我们对此又一知半解。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流程:
  
  (1)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签约,而应该首先仔细阅读其中的内容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2)认准签约主体——同当事人的约定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无论接触的是开发商还是其委托的销售公司,都应认准签约主体在交易中所涉及的所有书面文件、材料也都应由签约主体出具。这样才能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3) 合同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注意土地使用年限,我国法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 2、注意开发商的三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合同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如开发商未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实现顺利销售,在合同中填列虚假或过期的《预售许可证》号,则构成欺诈。
  
  (5)合同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基本情况
  
  购买人首先应明确约定所购房的具体楼号、楼层及房号,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
  
  (6)、合同第四条——买受人商品房所在项目基本情况
  
  要明确约定合同中的各项目,如绿化率、物业管理用房、停车场建筑面积等。并约定全体业主享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明确约定车库、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
  
  (7)、合同第五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明确约定房屋的总价款及计价方式,对房价款外的费用,不要作约定。
  
  (8)、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此条是购房人最重要的合同业务,购买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对付款方式进行慎重抉择;付款时应妥善保存好相关的发票、收据,此为购房人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如是选择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一般都由开发商办理。因此购买人要及时取得相关的合同、贷款发票,以证明购买人及时履行了付款义务。
  
  此条还应特别注意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出卖人解除权的约定,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违约金尽量低些。
  
  (9)、合同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条是约定我们自己的违约责任。要注意约定的逾期时间尽量长些为好,以保证合同仍能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越低越好,尽量不要超过每日万分之三。
  
  (10)合同第八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面积差异较大,买受人享有解除权要求退房时,利息的约定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通常开发商约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应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范围,实践中有些总建筑面积在约定范围内,但公摊面积过多,导致套内建筑面积大大缩水,直接侵害了购房人的利益。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11)、合同第九条——交房期限及条件
  
  首先应明确约定交房期限;其次应明确约定交房条件,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证明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的文件就是由武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时必须向购房人出示,否则,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然后在明确约定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的具体时间;最后对因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原因需延期交付使用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之买受人。
  
  同时还需注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的供水、供电的运行日期都是空白,这也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
  
  (12)、合同第十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了甲方逾期交房和乙方逾期付款的相应处理条款,但关键内容是空白的,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填写。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前就已经填写完毕,购房者就需要仔细对比,以达到双方违约期限及违约金利息都平等。
  
  为保障自己的权益,约定逾期交房时间越短越好,最好不要超过1个月,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违约金越高越好,目前武汉的开发商普遍是约定万分之二;此外在购买人的解除权约定中,开发商逾期的时间不超过30日,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尽量高些。
  
  (13)、合同第十一条——交接
  
  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是以电话通知的方式交房,应约定开发商向我们提交房屋入住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实测面积、钥匙收条。而这些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写明,以免事后出现纠纷。
  
  (14)、合同第十二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15)、合同第十三条——关于办理房地产权属
  
  此条是开发办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的格式化条款,可以说已是尽最到力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了,既然是格式化条款,也就只能一带而过。
  
  (16)、合同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如今,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打出了粗装修和精装修的牌子,但并没有写明怎样算粗装修,怎样算精装修,这时,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装修标准。建议在合同附件四中加以具体明细。
  
  (17)、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因开发商的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导致购买人解除合同的,约定的违约金尽量高些,最好在10%左右。
  
  (18)、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此三条和该合同第十三条一样为政府格式化条款,在此就没有必要注解。
  
  (19)、合同第十九条——单方解除合同
  
  建议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双方中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约定,其违约金的比率应保持一致,保持权益的对等。
  
  (20)、合同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开发商而言,千般会选择仲裁,一则是仲裁具有高效的特点,一裁终局符合市场经济迅速解决纠纷的要求,开发商不必花费太多精力;二则开发商实力相对较强,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出谋划策,赢得仲裁。对于购房者而言,最好选择诉讼,一则诉讼费用相对低廉,相对于开发商,处于弱势的购房者诉讼时间可以不计,但诉讼成本则会考虑;二则诉讼具有可救济性,如果仲裁裁决实体错误,也只能一声叹息、后悔,而若诉讼裁决实体错误,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会再审改判为其讨回公道。
  
  (21)、合同落款——合同印鉴、签字
  
  注意开发商的印鉴名称(都应以《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标明的公司所一致)、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购房人签订合同时亦应注明具体签约时间。
  
  当我们拿到合同的时候,千万不要着急,我们应该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仔细阅读,避免开发商做出对我们不利的约定。只要按照上述流程,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没有问题的。如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未成年人买房监护人是干什么的? 监护人要提交购房人(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果监护人只有一个,还须提供经公证的监护人证明书,证明其唯一监护人资格。备齐以上资料后,就可前来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将该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的名下了。 根据法律...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撤销的条件是哪些?已经签署了房屋赠与合同,但是因为发生了一些突发的事情,想要将之前签署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那么合同是否能够撤销,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信息吧。 一、何为房屋赠与合同呢?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
      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结婚是每个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房子是现在很多人结婚都看中的东西,一些女方在结婚时会要求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上自己的名字,因此引发许多纠纷。那么,针对新婚姻法房产加名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房产的新规定。一、房产加名的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在国内许多城镇,都...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离婚协议还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应。如果是协议离婚并已经拿到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是一直有效的,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条件:承租人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超过约定期限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承租人严重...


·一、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过户的费用款项主要就是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土地增值费。 1、契税:缴纳人:买方;房屋面积90平米以下(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房屋面积在90-140平之间(首套房):缴纳房款的1.5%;房屋面积大于140平或二次购买(...


·租房欠钱不还怎么办他可以起诉吗?
      租房欠钱不还怎么办他可以起诉吗? 一、租房欠钱不还怎么办他可以起诉吗? 租房欠钱不还就可以先协商,协商不好肯定是可以依法的起诉解决。 1、遇到租房的人拖欠租金跑了的问题,如果是大额的话,就要搜集具体的证据在诉讼时效起诉处理。 2、遇到租客欠租金不交,电话不接、短信不复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达成一致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的,但此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我国住建部统一制定的,除此之外开发商往往还会要求格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下面我们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供您参考了解。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


·对于购房违约金怎么赔偿计算的?
      对于购房违约金怎么赔偿计算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方反悔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但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


·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实现的问题。那么,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