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虽然比较少,但也是有的,并且法律中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对于受害人来讲在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也是有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提起刑事自诉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只有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受害人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而此时提起刑事自诉注意的问题,也是受害人需要重点注意的,尤其是此时就要自己收集相应的证据了,否则最终可能就无法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有呈现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因其年龄较小,分析辨别能力较弱,易因冲动导致犯罪,但是其主观恶性较小,因此我们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慎之又慎,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取证调查法律规定有哪些...


·判了死刑还会有民事赔偿吗
      有的。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所以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法律责任还是要承担。根据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的性质, 可以把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法责任、刑事责任、违宪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


·刑事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刑事公诉转自诉的案件有哪些?虽然刑事公诉案件与刑事自诉案件之间有严格的划分,但实践中,也是有可能出现刑事公诉转为自诉案件的情况。那到底《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哪些刑事公诉案件可以转为公诉案件呢?而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有几种?
      日常生活中,人们遭遇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时,可以进行防卫,依法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有时候,人们采取的防卫手段超过了限度,导致侵害人发生死亡,这就属于防卫过当,当事人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有几种?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给您做个介绍。 一、防卫过当的罪过形...


·一、 醉驾判缓刑还需要拘役多久?
      一、 醉驾判缓刑还需要拘役多久? 醉驾判缓刑后不用拘役。醉驾可以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决。醉驾对应的拘役期限是六个月以下,如果当事人认罪态度好,并且醉驾造成的后果不严重,可以判处缓刑。醉驾是触犯了刑法的危险驾...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对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的量刑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一、嫌疑人拘役四个月有假期吗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二、判处拘役有没有案底 拘...


·新刑法受贿50万惩罚措施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也是越来越明确,而新出台的刑法条例中新增了受贿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重新规定了受贿的范围以及惩罚范围,对于受贿金额的划分也有了新的规定。那么新刑法受贿50万后惩罚措施是怎样的?今天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新刑法受贿5...


·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起价要坐牢吗
      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起价要坐牢吗死缓里面的期限是固定的,法律中直接规定为两年,也就说这两年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话,之后才会根据实际情况看减为无期徒刑还是25年有期徒刑。那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期间是否需要坐牢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死刑缓刑两年,这两年起价要坐牢吗还是要...


·偷税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偷税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收和税款征收办法的总称,包括征收对象、税率、纳税期限、征收管理体制等等内容,不按规定的税率、纳税期限纳税以及违反税收管理体制等行为,都是对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侵犯。对于这些行为,刑法必须加以规范。而一旦构成偷税罪,自然要追究行为人的法...


·抢夺方向盘定罪是什么?
       一、抢夺方向盘定罪是什么? 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