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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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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交通也是越来越便利,但是由于工程的不合格带来的危险也越来越多,那么一条公路在正式运行之前除了正规的施工之外,在这段过程中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是怎样的呢?现在跟着我们一起来大概了解一下吧。
  
  一、开工前
  
  1、审查工程分包
  
  (1)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工程分包计划》;
  
  (2)按照合同规定审查《分包协议》;
  
  (3)上述两项内容审查符合要求,报建设单位批准;
  
  (4)发现非法分包、转包,应指令施工单位纠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2、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⑴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校准;
  
  ⑵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测量数据、图表及放线成果并予以批复;
  
  ⑶复测施工单位从基准点引出的控制桩,重点桩位100%复测,其他桩位不低于30%抽测。
  
  3、审批原材料与混合料
  
  ⑴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原材料、混合料试验资料,对原材料独立取样进行平行试验;
  
  ⑵对混合料应在施工单位基础上进行试验验证,必要时做标准试验;
  
  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批复。
  
  4、审批施工组织与人员配备
  
  ⑴审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自检人员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⑵审查施工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满足施工需要。
  
  5、审批施工机械设备
  
  ⑴审查施工单位进场的施工机械是否满足合同要求,重点审查机械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质量、安全、环保、进度等要求;
  
  ⑵施工单位如果使用合同约定以外的施工机械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另行提出使用申请,解释原因、对拟使用设备进行充分说明。
  
  6、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⑴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⑵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应根据试验工程结果进行审批。
  
  二、审批分项工程的开工申请
  
  三、开工后
  
  1、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⑴外购或定做用于永久工程的构、配件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和自检报告;
  
  ⑵可采用常规仪器设备检测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进行抽检,合格后准予使用。
  
  2、巡视、检查工序施工
  
  ⑴正在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已经批准;
  
  ⑵质量检测、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
  
  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⑷现场使用的原材料或混合料、外购设备、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与批准的一致;
  
  ⑸质量、安全、环保设施是否到位;
  
  ⑹试验仪器、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校准;
  
  ⑺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施工自检和工序交接;
  
  ⑻监理人员每天对每道工序巡视不少于1次,并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格式详细做好巡视记录; ⑼.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应如实记录,当天未处理的,应在处理之日及时补记。
  
  3、旁站关键工序和部位施工
  
  ⑴监理人员应对试验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或者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工程进行旁站,旁站项目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A.1
  
  ⑵旁站应重点对项目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内容是上述“2.巡视、检查工序施工”的1-7项,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改正;
  
  ⑶当可能危及质量、安全、环境时,应予制止并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⑷旁站人员应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附录B.2格式如实、准确、详细做好旁站记录;
  
  ⑸旁站项目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说明: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计划》时应明确本合同的旁站项目,并制定《旁站计划》。
  
  4、抽检与检测试验工作
  
  ⑴重点对施工过程使用的水泥、钢材、沥青、石灰、粉煤灰、砂砾、碎石等主要原材料及各种混合料进行抽检,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其余材料不低于10%。
  
  ⑵对已经完成工程实体质量的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
  
  5、关键工序签认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10页第5.1.12款要求,工序验收指的是关键工序检查验收,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标有“⊿”的实测项目,对工程完工后无法再进行检验的关键工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6、质量缺陷、隐患和施工事故处理
  
  ⑴发生可有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时,应立即发出《暂时停工指令》,并要求其立即书面报告质量缺陷、质量隐患的发生时间、部位、原因及已经采取的措施和进一步处理方案。
  
  ⑵监理工程师应对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批准,对处理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理并予以验收,处理合格隐患消除的可发复工指令。
  
  ⑶发生不属于监理机构处理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速报有关部门。
  
  ⑷总监办应建立专门台账,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
  
  四、分项工程交工验收与质量检验评定
  
  监理收到中间交工申请后,应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自检记录、交接单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关键工序交验单,检查质量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检查分项工程的质量自检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驻地办评定合格后,在施工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上签字。
  
  五、签发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六、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
  
  从上面的内容当中了解了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理程序的大致内容,最重要的在开工之前的准备工作和开工之后的注意事项,在遇到紧急事项的时候也要走正常程序,个别特殊不确定的在了解清楚之后做相应的解决方式。如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网站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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