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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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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交易的频繁,合同越来越成为一种必不可少的交易保障。但是,我们也常常耳闻合同诈骗,甚至还遇到过。那么,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呢?要是行为人涉嫌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如何进行处罚?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此来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我国在1997年刑法中将合同诈骗规定为犯罪,一方面是为打击当时风行的合同诈骗行为,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警醒人们在经济生活中要注重细节,谨慎交易,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之规定,合同诈骗罪主要有一下五种具体且常见的形式: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这种情况如今非常普遍,当事人往往借助别人的名义骗取对方签订合同,或者干脆就虚构了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单位,与受骗人签订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对价无法兑现,使受骗人蒙受损失。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银行存单等金融票据。而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一般是指虚假的造假的动产或不动产证明。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在与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要考察对方是否有实际履行合同,一般应对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作出判断,最大限度来保证不被骗,这需要合同当事人认真审查。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很常见,这也提醒人们要注意交易的安全,避免此种情形的出现。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这是除了上述四种情况之外,生活实践中存在的其他合同诈骗情形。比如说签订了虚假的合同,并以此来骗取所谓的中介费或者好处费等等,这都属于以其他方式骗取当事人的财物的体现。
  
  二、合同诈骗罪判多少年?
  
  合同诈骗要构成犯罪,当然与我们平常所说的日常欺诈即民事欺诈不一样,它需要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犯罪数额或者情节严重。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诈骗罪强调必须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才能构成诈骗,并且必须达到数额较大。如果数额达不到司法实践认定的程度,则是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个人诈骗在5千到到2万元以上的,单位诈骗在5万到2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司法实践一般认定数额个人诈骗3万元以上的,单位诈骗为3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实中受骗的当事人往往因为轻信对方所提供的单位证明或者个人信用,而忽略了对其主体资格等的审查,导致最后遭受蒙骗损失,教训是很深刻的。当然,现实生活中的诈骗手段和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当事人要谨慎交易,如果遇到了此类问题,可以先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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