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现在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都是把员工的工作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所以毕竟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是非常
  普遍的,一旦遇到工伤以后,有些情况下部分劳动者可能会发现有的时候需要去做工伤鉴定或者是伤残鉴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1、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筋脉受损的鉴定标准,如果对该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二、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其实从整体程度来说,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就是一回事,因为这两个鉴定的最终结果都是要对自己的受伤程度进行等级上的评定。还有一点您需要引起注意的就是,如果自己确实因为工伤导致伤残的话,那么可以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办理伤残等级证。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在其订立的期限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可以提出续签或者不续签合同的要求,而且根据双方的不同要求,获得经济补偿的数额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该如何补偿呢?的我们接下来会给您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经常碰的到问题,关键是是否进...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
      退休工人死亡丧葬费还可以领取吗可以领取丧葬费的。因病去世属于非因工死亡的一种。退休职工非因工死亡,一般可以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遗属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或未成年,因职工去世造成生活困难的话,可以申请生活困难遗属补助。如果企业退休职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有些条文比较模糊,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对一些容易出误解的地方进行了明确说明。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下。 ...


·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包括哪几种?
      建筑质量是否达标取决于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而工程质量也是人们最关注的,所以在工程竣工之后都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质量检验,其中就包括了对各种建筑材料的检验。但是很多人对质量检验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包括哪几种? 一、工程质量检验的分类 1、免检免检是指对符合...


·劳动合同社保局公章是必须盖的吗
      劳动合同社保局公章是必须盖的吗?劳动合同中不需要盖社保局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无需到社保局盖章确认效力,但是缴纳社保的时候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要件:1、劳...


·未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需要出示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拿出证据即可。《劳动法》第七...


·员工的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
      加班工资能用来考核吗?考核奖和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主要是基于考核制度,干的好拿的多,干的差拿的少,加班费是劳动者正常工作之外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费用,两者不能混为一谈。考核奖就是单位对职工的业绩、成绩、作业等进行评定和考察。根据考核等级的顺序进行奖励。各个单位不同,考核...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项目,在我国出现过很多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但是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不仅造成经济的损失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的结果影响比较大,因此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有很严格的管理条例,那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
      新经济时代,建设工程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使各类建筑更加美化,而建设工程合伙合同有时会存在各种问题,有可能造成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双方当事人直接去法庭解决。那么“建设工程合伙纠纷判决书”的制作要求是什么,为您解答。 一、形式要求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


·被公司辞退需要员工写离职申请吗?
      被公司辞退需要员工写离职申请吗? 一 、被公司辞退,员工需要写离职申请吗? 是不需要的。被公司辞退后,员工不需要写离职申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
      工资条是员工所在单位定期给员工反映工资的纸条,但并不是所有单位都给员工工资条,有的单位会将工资的各项明细表发给员工,但是有的单位是没有的。那么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一、工资条有什么法律效力1、工资条的内容一个简单的工资表,通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