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交易税费怎么收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而具体又是怎样收费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二)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
  
  (三)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二、房屋买卖税费如何计算
  
  买方:
  
  1、契税:1.5%×总房价(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3%×总房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中介费:1%×总房价
  
  5、权证印花税:5元
  
  6、登记费:80元
  
  7、配图费:25元
  
  若需贷款:抵押登记费公积金100元,商业或者组合贷款200元。
  
  若要公证:买卖合同公证0.3%以下×总房价。抵押合同公证贷款额×0.1%
  
  卖方:
  
  A、普通住宅
  
  1、满五年 营业税免收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1%
  
  5、中介费1%×房屋总价
  
  B、非普通住宅
  
  1、满五年 买进卖出差额的5.55%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2%
  
  5、土地增值税 未满三年总房价×0.5% 满三年未满五年 总房价×0.25%
  
  6、中介费1%×房屋总价
  
  普通住宅的三个标准(需同时满足)
  
  1、房屋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内环单价低于17500元、平方米 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单价低于10000元、平方米 外环线以外单价低于7000元、平方米。
  
  否则也是按照非普通住宅计算税费。
  
  阅读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房屋买卖交易具体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而具体的纳税标准又是怎样的吧。其中,卖方与买方所要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小孩划伤车是不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的,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金为主要部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房屋拆迁时车库没证算不算补偿?
      房屋拆迁时车库没证算不算补偿?一、房屋拆迁时车库没证算不算补偿在拆迁时,购买的车位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自建的车库若没有获得产权证明的,则属于违建建筑,一般来说是不能获得赔偿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方式有哪些?
      在交通不断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伴随而来。对交通事故的理赔也尤为重要,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我们必须对交通事故理赔有所了解。我们接下来就介绍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的计算方法,希望增加您对交通事故赔偿的知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1、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年该地区社...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一、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在保险公司为消费者出具的理赔免责条例中,除了临时牌照过期拒赔外,还有七种情况车险拒赔。 (一)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二...


·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需要按照单位的要求提交一定的个人材料,而在辞职办理相应手续的时候,其实也是有材料需要提交的。那通常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今天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员工辞职要提交的材料都有哪些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


·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中,选择打官司的人是比较多的,其实相对来讲,这也是比较好的处理方式,只不过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就需要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多注意一些问题了,究竟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不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深入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车主都是遇到过,其中也常常发生纠纷,双方的争执并不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要跟交警沟通说明案发当场的详细情况,但对方不承担责任,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后对方不肯去处理怎么办 ...


·怎么查公司交的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一种保障性待遇,由每月所得工资中直接扣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用于缴纳,但是怎么查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是很多朋友都想问的问题。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希望能对各位朋友有所帮助。 首先,教您公司交的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您可以通过登录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交通肇事有逃逸情节有几种
      交通肇事有逃逸情节有几种(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