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果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
  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公司法人一般由公司董事长、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所以是有工资的。除工资外,董事长等职位还可管理公司资金,同时负相应的责任。主要履行民事义务,不得擅自挪用、抽逃资金,有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处分,若公司触犯法规,人身自由可能受到限制。以下是公司法人相关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法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理解: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其次,究竟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定,其选定范围只能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个范围不能扩大。股东选定后在公司章程里明确究竟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最后,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登记,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此处法人指的是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相关规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担任公司法人,法律制订了范围,公司章程决定人选。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根据不同场合会有变化,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触犯民法、刑法法规时,按照规定处罚。有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吗?
      我们现在随着法律观念逐渐的深入人心,我们很多的事物也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因此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投资公司法律事务不是说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但是如果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我们规避很多的风险,提供更多的法律意见。今天我们带您学习一下。企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吗?这个不是...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一、发起设立 (一)什么是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如今市场经济的竞争十分激烈,因此每一个企业都需要通过融资的手段来保证企业自身的发展,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融资主要是企业采用一些手段来筹集资金建设自身的项目,可分为公司融资和项目融资。那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融资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变迁,社会上几乎已经不存在无限责任类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企业,股东可以享有分红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 一、遵守...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关于公司并购定价,这里有一些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会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下公司并购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一、收益原则 企...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哪些 企业是发展社会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一个正规的企业,就要接受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管理,不同形式的企业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管控。那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哪些?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何区别?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有限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一般来说是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等,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股东的事务。待工商局审批后,国家机关就有依据要转让方缴纳所得税,我们知道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进税率,企业所得税一般来说是25%,在税负如此繁重之下该如何合理避...


·公司法人可以代表公司吗?
      公司法人可以代表公司吗?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院公司法共有三个司法解释,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解释三主要针对股权问题和出资确认等方面做出了说明。更好地保护了各个股东的权益,让决策、交易更加安全。同时对不同的出资形式做了规定,作为判断出资人是否有出资义务的依据。虽然规定出资人可出具...


·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新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的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和经济在不断的的发展,社会上的机会也是越来越多了,所以更多的年轻人自己开公司进行自主创业,但是在以往的公司法中,对于这类公司的成立有诸多的限制,使相当大的一部分人在组建公司和注册公司时遇到了难处,新的公司法成立后,很多的限制就没有了,这次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