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武器装备通常在战争年代十分常见,因为在战争过程中武器装备将会发生巨大的作用,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特定的主体还是能够拥有武器装备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失武器装备罪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以上是遗失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
  二、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大的杀伤力,一旦丢失,对社会即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确保公务用枪的安全,《枪支管理法》对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有严格的规定,要求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枪支,确保枪支的安全,严防发生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事故。这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应尽的职责。同时,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配备的枪支一旦发生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事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以免造成严重后果。丢失枪支不报,是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近年来,持枪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究其原因,其中之一就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单位和人员疏于枪支管理,屡屡发生枪支被盗、被抢或丢失的事件,从而使枪支流做社会,为犯罪分子所获取、利用。对公共安全形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里的丢失,既包括因行为人保管不善而遗失,也包括枪支被盗、被抢、被骗或其他丧失对枪支控制的情况。第一,这里的不及时报告,是指在发现枪支丢失后未立即报告,这是构成本罪的一个重要条件。如果行为人在枪支丢失后一段时间内一直未发觉丢失而被他人利用作案时,不宜认定其是不及时报告。如果行为人对枪支保管完全是按照规定,但因意外发生被盗、被抢而及时报告的,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在使用、存放时被盗,即使及时报告的,也应承担过失责任,但不构成本罪。第二,丢失公务用枪不及时报告的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这是本罪成立的一个法定要件。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严重后果是枪支丢失落人犯罪分子手中被予以持有、使用或因枪支走火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的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的有:(1)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2)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首先我们想要给您介绍一下遗失武器装备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他的犯罪主体是特定的也就是军职人员,其次遗失武器装备罪的话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刑罚。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困惑的可以咨询律师。
  
  
  


·犯罪分子犯行贿罪罚钱吗?
      一、 犯罪分子犯行贿罪罚钱吗? 罚钱,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


·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在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时,可能涉嫌构成侵占罪。当然,如果达不到“数额较大”,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能以犯罪论处。可以说,“数额较大”是认定侵占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法律中规定的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占...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侵入他人住宅拘留15日以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主人允许,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或者虽有法律依据,但不依照法定程序而强行进入。在法律上并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因此只要有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就可报警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规是什么
      我国公民提到濒危野生动物,肯定第一意识就是大熊猫。熊猫就是属于受我国国家保护的一级濒危动物,当然了,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还有其他一些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规。这些濒危野生动物目前在世界上仅存的数量是非常少的,国家才会进行保护。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相关法...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一、民事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应中止审理吗? 如果民事案与刑事案件相关联的应当停止民事案件执行。 对于刑事立案前民事案件已经审理终结这种情况,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可以参考公安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该《...


·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
      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怎么处罚?过时犯罪存在结果加重犯,常见的过失犯罪的结果加重犯1. 危险物品肇事后果特别严重的;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3.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加重结果一般是过失的,但是个别也有故意的,如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从...


·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委托的专业律师进行的。但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被告人没有委托律师,而此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就要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那么实践中刑事诉讼没有律师,怎样指定辩护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刑事诉讼没有律师 指定辩护,又可分为“应当...


·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
      在我国只要与毒品有关的行为,不是违法的就是犯罪的。而其中,构成犯罪的话,当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是比较重的。就非法持有毒品来看,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才会构成犯罪,那到底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持有毒品多少才会构成犯罪《治安管理...


·持有型犯罪是继续犯吗
      持有型犯罪不等同于继续犯。具体规定是,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外的持有型犯罪,持有期间的法律变更不具有溯及力,追诉期限应从持有之日而非结束持有状态之日起算。《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


·卖假药抓进去多久判刑?
       一、卖假药抓进去多久判刑? 卖假药是违法行为,是否判刑视案情而定,可以取保候审。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六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什么是刑事和解,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那根据规定到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和解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