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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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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产转让不管是二手房还是其他的情况,在进行交易的过程当中,可能有一些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关注合同当中的细节,或者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省略了当中的某一个流程,致使自己在对房屋使用的时候没有办法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房产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一)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二)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二、如何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1、签订合同
  
  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2、过户申请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3、价格申报
  
  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4、过户申核
  
  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5、缴纳税费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6、变更登记
  
  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领取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在签订合同之前,首先对于售房者要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另外就是对房产要进行了解,这样才能确保合同签订以后,自己的住房利益能够得到全面的保障。购买房产或者是对他人的房产进行接收,对普通公民来说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一定要引起注意,避免发生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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