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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处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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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宅基地是我国为了保证农村群众能够拥有合法的住房须有而设立的,在性质上是属于特殊财产,如果宅基地被侵占,那么我们在这里告诉您,最好是通过调解解决,因为调解解决是一种非暴力的解决方式,如果调解无效再通过起诉解决,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了调解解决的程序。
  
  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流程:
  
  1、首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材料和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制作书面调解书;
  
  5、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调节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那么遇到宅基地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 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
  
  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
  
  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的相关知识,如果宅基地被非法侵占了我们首先通过司法调解的手段进行处理,但是在这其中一定要保护好现场证据,并尽可能的去收集证据,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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