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的基础。没有建设就没有房子。建筑工程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也有一套管理办法,就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但是此制度也有不足之处,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关于项目管理
  从这个文件的内容来看,只是出台了一个关于项目管理的框架,真的要推行还得有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初期恐怕还得有个类似强制监理那样的强制项目管理,对某些特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强制项目管理,否则项目管理在我国怕很难推广,试想有多少业主会把自己手里的权利拱手让给别人呢?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只是个纲领性的文件,还缺乏可操作性,要想真正执行,还得有相关配套规定和办法的跟进出台,比如项目管理参考收费标准,项目管理资质管理规定,项目管理标准,规范等。近期在这些配套措施出台前,由于缺少委托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成功范例,很少会有业主去进行项目管理委托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推出,预示着国家将进一步放宽执业资格的注册范围,以前监理工程师只能注册在监理单位,而现在可以注册在堪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招标等很多单位。同时国家将逐渐限制一人在多家单位注册的现象,执业资格的挂靠必将逐渐退出市场。另外国家还将减少对建筑企业的经营限制,除业主以外的各个建筑企业都可以开展项目管理业务(中介性质)就是例子。随着项目管理的推行,受冲击最大的是监理行业,配合新建筑法的实施,(压缩强制监理的范围,取消强制的监理三控规定)未来的监理处境将更加尴尬。当年国家引进监理的初衷就是业主的项目管理,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监理只是在施工阶段得到了推广,且主要负责质量方面。而且近来监理市场越来越混乱,各企业间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服务不到位,也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声誉。国家推行项目管理,隐含着国家已经完全放弃了由监理进行全过程监理的想法,也许国家认识到与其费劲去整顿混乱的监理市场,还不如直接用一个新的管理办法来替代它,那样成本更低,也更有效。未来监理会更倾向于施工阶段的监理,且会更加向质检员的角色靠拢。随着项目管理的推行,在我国仍实行建设监理的前提下,未来工程管理将出现如下局面:一个建设工程,有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机构,承包方项目部。相应的有业主代表,项目管理项目经理,总监,施工项目经理。当然监理和项目管理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但实际上这种可能性并不大,按规定监理要通过招标进行,而项目管理除了招标外可以通过直接委托产生,堪察,设计,施工,造价等单位都可以承担,而且现行法规并没有项目管理可以和监理合并的条款,因此短期内两者合并的可能性不大。这么复杂的多头管理体系,将给工程的协调带来很大麻烦,管理起来也很困难。而且项目管理和监理的职能又存在重复的方面,如果再加上业主不放权的情况,如何才能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过多的拉长管理链条,不产生内耗,使建设项目管理高效进行,将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关于从业人员
  从事项目管理的从业人员按说应该具有很高的素质,但是按照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这里的工程师本人不太明白,工程师在我国是个职称,算不上执业资格,难道这里指的是FIDIC的工程师?另外这些从业的人员的素质其实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二级建造师到时候将有数十万人,而他们的进入门槛要远低于一级建造师。而监理工程师的进入执业门槛高是公认的,监理工程师要有中级以上职称才有参加考试的资格。如果把这些差别很大的资格放到一条起跑线上,显然有失公允。也许以后国家会对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不同资质不同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级别的项目管理。另外从项目管理和监理承担的任务来看,项目管理应该高于监理,项目管理相当于全过程监理,而监理只相当于部分阶段的监理,相应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素质也应该高于监理,可实际情况则相反,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要求却低于监理的人员要求,这就存在倒挂问题。未来工程管理中将出现如下现象,一个中专毕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管理单位执业)从事全过程监理,而一个大学毕业的监理工程师却从事施工过程的现场监理,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对人才的浪费。当然,届时许多监理工程师可以跳槽从事项目管理。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问题?”文章中已经讲清楚了,我国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推出体现了我国对于建设项目的管制的严格性。其对于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运行效率有极大的帮助。而且,建设项目的质量关系着我国人民的住房问题,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与发展。
  
  
  


·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是正确的吗
      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是正确的吗劳动者往往缺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相关知识,在遇到劳动争议问题,迫于压力,往往走极端。劳动者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争议问题中,应该走怎样的程序,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的原因是什么,本文就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的相关知识做简单概述。详情请咨...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 在平时生活中,工程质量出错,发生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国家、政府和单位对工程建筑的安全问题十分重视。分部工程是根据单位的结构和性质等方面的不同而划分的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检查十分严谨,法律规定所需要的资料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才能完成...


·上海宜家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外求职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保障。许多人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自身原本在一个城市购买了五险一金,因为工作原因转移到了上海,不知道自身购买的五险一金在上海有没有什么变化,需要注意什么。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上海宜家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的问题。 ...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
      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是当月发放当月的工资,有的甚至是第二个月月底才发上个月的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劳动者的工资多久支付一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解读。 一、工资多久支付一次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


·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在实际生活中随着《劳动法》的普及,很多人都有一些疑惑,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一样吗?其实这两者还真有区别,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实践中很容易混淆。那么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有什么区别? 一、雇佣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劳动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在经济上...


·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否合法?
      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否合法?试用期员工不愿意主动离职是合法的,在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


·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现如今的城市建设越来越迅速,一幢幢高楼大厦矗立在我们周边,我们见证着现代化城市的到来,而我们对于这些建筑的合格与否却知之甚少,今天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是如何划分的,整个建筑工程复杂而庞大,任何一个细节都决定着整个工程的成功与否。 ...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


·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可能有一部分新员工在进入到公司,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公司的相关部门也迟迟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当事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其实如果所有的员工都能够有这方面的意识的话,国家制定的劳动合同法才发挥到了它真正的作用。 一、在我国什么时候需要...


·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
      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一、劳动调解一般需要多久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可以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期限,是指当事人和调解委员会申请和完成劳动争议调解所必须遵循的时间。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


·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在正式就职开始工作前要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若是以后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下面给您讲解一下劳动合同及劳动争议处理实用核心法规。 一、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