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的基础。没有建设就没有房子。建筑工程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也有一套管理办法,就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但是此制度也有不足之处,那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问题?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关于项目管理
  从这个文件的内容来看,只是出台了一个关于项目管理的框架,真的要推行还得有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初期恐怕还得有个类似强制监理那样的强制项目管理,对某些特定的建设项目进行强制项目管理,否则项目管理在我国怕很难推广,试想有多少业主会把自己手里的权利拱手让给别人呢?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只是个纲领性的文件,还缺乏可操作性,要想真正执行,还得有相关配套规定和办法的跟进出台,比如项目管理参考收费标准,项目管理资质管理规定,项目管理标准,规范等。近期在这些配套措施出台前,由于缺少委托项目管理的经验和成功范例,很少会有业主去进行项目管理委托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推出,预示着国家将进一步放宽执业资格的注册范围,以前监理工程师只能注册在监理单位,而现在可以注册在堪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招标等很多单位。同时国家将逐渐限制一人在多家单位注册的现象,执业资格的挂靠必将逐渐退出市场。另外国家还将减少对建筑企业的经营限制,除业主以外的各个建筑企业都可以开展项目管理业务(中介性质)就是例子。随着项目管理的推行,受冲击最大的是监理行业,配合新建筑法的实施,(压缩强制监理的范围,取消强制的监理三控规定)未来的监理处境将更加尴尬。当年国家引进监理的初衷就是业主的项目管理,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监理只是在施工阶段得到了推广,且主要负责质量方面。而且近来监理市场越来越混乱,各企业间恶性竞争,竞相压价,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服务不到位,也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声誉。国家推行项目管理,隐含着国家已经完全放弃了由监理进行全过程监理的想法,也许国家认识到与其费劲去整顿混乱的监理市场,还不如直接用一个新的管理办法来替代它,那样成本更低,也更有效。未来监理会更倾向于施工阶段的监理,且会更加向质检员的角色靠拢。随着项目管理的推行,在我国仍实行建设监理的前提下,未来工程管理将出现如下局面:一个建设工程,有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机构,承包方项目部。相应的有业主代表,项目管理项目经理,总监,施工项目经理。当然监理和项目管理可以是同一个单位,但实际上这种可能性并不大,按规定监理要通过招标进行,而项目管理除了招标外可以通过直接委托产生,堪察,设计,施工,造价等单位都可以承担,而且现行法规并没有项目管理可以和监理合并的条款,因此短期内两者合并的可能性不大。这么复杂的多头管理体系,将给工程的协调带来很大麻烦,管理起来也很困难。而且项目管理和监理的职能又存在重复的方面,如果再加上业主不放权的情况,如何才能协调好各方关系,不过多的拉长管理链条,不产生内耗,使建设项目管理高效进行,将是政策制定者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关于从业人员
  从事项目管理的从业人员按说应该具有很高的素质,但是按照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这里的工程师本人不太明白,工程师在我国是个职称,算不上执业资格,难道这里指的是FIDIC的工程师?另外这些从业的人员的素质其实是有很大区别的,比如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二级建造师到时候将有数十万人,而他们的进入门槛要远低于一级建造师。而监理工程师的进入执业门槛高是公认的,监理工程师要有中级以上职称才有参加考试的资格。如果把这些差别很大的资格放到一条起跑线上,显然有失公允。也许以后国家会对项目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不同资质不同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级别的项目管理。另外从项目管理和监理承担的任务来看,项目管理应该高于监理,项目管理相当于全过程监理,而监理只相当于部分阶段的监理,相应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素质也应该高于监理,可实际情况则相反,从事项目管理的人员要求却低于监理的人员要求,这就存在倒挂问题。未来工程管理中将出现如下现象,一个中专毕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在项目管理单位执业)从事全过程监理,而一个大学毕业的监理工程师却从事施工过程的现场监理,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对人才的浪费。当然,届时许多监理工程师可以跳槽从事项目管理。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有哪些问题?”文章中已经讲清楚了,我国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推出体现了我国对于建设项目的管制的严格性。其对于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运行效率有极大的帮助。而且,建设项目的质量关系着我国人民的住房问题,不能有一丝马虎,不然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不利于社会的安定与发展。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简单的入职协议代替试用期时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旷工的规定有哪些
      旷工违反劳动纪律,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据《劳动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而严重的旷工行为可能要员工承担起重大的法律责任,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旷工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关于旷工的规定。但《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


·椎间盘突出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椎间盘突出工伤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公共利益建设,是为了能够有效防范雨季到来的洪涝灾害问题,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并且针对质量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伤害损失,进行法律规定。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


·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多少?
      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多少? 一、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多少? 五年的员工如果要辞退赔偿的数额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员工严重违法,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反而可能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如果具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被辞退,...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范围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


·税后工资包括了五险一金吗 五险一金有哪些
      税后工资包括了五险一金吗 五险一金有哪些 很多工薪阶层的人心里可能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税后工资包括了五险一金吗?很多人都弄不明白这个问题,拿到工资的时候总是迷迷糊糊的,搞不清楚。还有刚进入职场的年轻人更不明白五险一金包括些什么。下面,让带您来了解这些问题。 一、税后工资包括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工程项目涉及到建设方、施工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多家单位,建设方会通过发包的形式确定承包方。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其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的责任也应该写清楚,以防止出现合同违约。那么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篮球比赛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七种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三种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