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当代社会,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孩子应当是她们生活中的全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未婚生子的现象,未婚生子涉及到一个扶养权的问题,那么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四)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二、如何争取未成年子女抚养权?
  
  离婚的父母一方,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做到如下几点,才能更好的争取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二)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三)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四)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五)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孩子的抚养权在我国法律上是有着一定得确立准则的,比如说如果孩子是在哺乳期的话应当归母亲抚养,还有一个总体的原则是孩子的抚养权必须有利于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家暴报警有什么用? 1、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家暴报警之后,警察会留下出警记录,若之后发生更为严重的家暴侵害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可以为受害者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申请人身保护令、精神损害赔偿、以及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争夺也会起到一定的帮助。 2、酌情处...


·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我国实行婚姻自主的制度,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结婚是自主的,那么离婚当然也是自主的,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通常都是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对于有子女的家庭,离婚就伴随着孩子抚养的问题,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等问题。现在我们就来说说离婚孩子抚养费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起诉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吧。 一、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


·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
      一、重婚罪可以诉一个人吗? 重婚是可以单独起诉一方的,如果只有一方对自己的权益造成了伤害就可以直接依照这部分的损害去法院起诉。因为国家机关对于重婚的违法行为是不会轻易主动干涉的,只有当事人自己去寻找检察院进行举报和求助才会由国家出面追究责任的。 二、构成重婚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养父母与养子女能不能结婚
      一、养父母与养子女能不能结婚 养父母子女关系是通过收养的法律行为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在本无自然血亲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形成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离婚财产纠纷该哪里管辖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
      想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宝宝的抚养权?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


·办入职要结婚证出生证明吗?
      办入职要结婚证出生证明吗? 一、办入职要结婚证出生证明吗?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6、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关系如何确定?现在的社会结婚和离婚率都比以前要高,法律对于离婚的规定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而且经过调解之后仍然没有结果的,应准予离婚,所以感情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对于家庭和孩子都是很伤害的,离婚之后财产如何分,孩子归谁抚养等一系列问题都要考虑。下面我...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
      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通过跨国涉外结婚移民一直被中国人视为移民捷径,但是其他欧美一直在打击假结婚,使得通过结婚移民的难度系数增加。下面解答了涉外婚姻如何证明真实性,为您提供最好的法律意见。 一、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
      离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办理1、离婚后发现新的夫妻共同财产能够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分割吗?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8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分割”。同时根据这一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