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离婚的话肯定是要走法律上规定的程序的,但是离婚也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存在以下情况是不准离婚的,因此您都想知道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终止妊娠后能否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 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 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起诉离婚的权利。因此,终止妊娠六个月内能否离婚需依实际情况而定。
  二、终止妊娠六个月内如何离婚
  如果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怀孕期间如何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撤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这里我们必须告诉您在终止妊辰六个月内是不准离婚的,同样的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是分娩后一年内都是法律规定不准离婚的情形的。具体的您可以在当地找一个比较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民事法官判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在我们国家如果公民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话,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无论是在民事刑事还是行政当中都是可以的,只是赔偿方式与标准不同。那么当民事法官判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 一、民事判决错误国家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只有一种可行方式即通过...


·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在现代社会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吗?什么时候生效?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针对离婚协议书效力的问题做了详细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协议书生效吗?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


·包办子女婚姻是否干涉婚姻自由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那么,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包办子女婚姻是否干涉婚姻自由呢?我国法律也对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那干涉婚姻自由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包办子女婚姻是否干涉婚姻自由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转移财产? 一、财产公证。 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


·自愿放弃抚养权声明书怎么写?
      在中国家庭,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成年,对于一些成年的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有残疾等的孩子抚养仍然有义务抚养他们。在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因为孩子的抚养权争的头破血流,当然也有一些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当中有一方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自愿放弃抚养权的声明书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


·婚内出轨老公和小三是重婚吗
      婚内出轨老公和小三是重婚吗?出轨不构成重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男方结婚的情况下与小三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的,是会构成重婚罪的,但只是普通同居的,不会构成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


·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一、女方在哺乳期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什么? 1、女方哺乳期离婚,可以要求得到婚后共有财产的大部分或者全部,以及主张得到孩子抚养费用。分割共有财产和孩子抚养费的数额,需要离异双方自行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2、《民法典》(自20...


·彩礼返还有何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现如今,男女结婚之前流行赠送结婚彩礼,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结婚送彩礼的行为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当地的一种习俗。虽然我国对结婚彩礼没有规定,但是对彩礼的返还却做出了规定,那到底彩礼返还有何规定呢?我们为您介绍。 一、彩礼返还有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中抚养费包含哪些《婚姻法》第21条规定:“
      婚姻法中抚养费包含哪些《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的抚养费的权利.”所谓抚养,主要强调的是教育和保护。第一,父母因为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日常生活中对子女予以照顾,以保障子女的生存...


·股东出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股东出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