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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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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很多城市家庭,父母去世后,都会留下一套房产,这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分配,或者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房产继承会涉及到过户手续,将房子过户到有继承权的家庭成员名下。而房产过户会产生一些税费。那么,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是什么?
  
  房产继承税费是指税务机关征收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非法定继承人征收)、遗产税等(我国目前暂未开征)。
  
  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税法》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二、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或向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诉讼;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证书或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
  
  三、办理公证继承需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等)(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由放弃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继承人办理;
  
  7、遗嘱继承人应提供经公证或经司法鉴定的遗嘱(适用于遗嘱继承)。
  
  综上所述,房产继承涉及到过户方面的事情,按照房产继承税费最新规定,如果是法定继承人成为房屋产权人的,则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不用缴纳契税,只要少量工本费即可。如果拿到房产的是非法定继承人,则应该算作赠与行为,在过户的时候是需要缴纳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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