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工伤认定,通常是发生在员工上下班的途中,而此时也是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另外,此时也离不开认定材料的提交。那究竟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写明事故经过和所受伤害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及用人单位对伤害事故是如何处理的,是否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事故结案情况)。
  
  2、二人以上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事发第一现场证人的所见所闻);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押金条等)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个人申请应提供用人单位情况:用人单位全程,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工商注册机关名称;法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
  
  5、受伤害人的初诊病历、住院病历、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6、受伤害人委托他人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全部报送认定材料须为a4纸,有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由劳动部门进行审核;
  
  8、提交上述材料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工伤认定。
  
  9、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交通事故须出具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企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须出具企业车辆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出具公安部门或法院的判决书。
  
  二、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负责起草《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王丽处长解答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
  
  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现实中,并不是只要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就一定属于工伤,此时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而在认定的时候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材料,就有可能对最终的认定结果产生影响。具体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解答,若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法运营。在《公司法》中有一个关联交易的概念,它是指公司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比如说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进行的交易,关联交易有利有弊,那《公司法》中对关联交易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


·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一、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一)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全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 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呢 我们在购买汽车保险时,会涉及到一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它是指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造成受害人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呢? 交强险只分有责...


·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往往会根据现场情况和相关证据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们都知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将会在后期理赔中起到重要作用。那么,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


·交通事故致一个重伤判缓刑几年?
      一、交通事故致一个重伤判缓刑几年?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那么人身保险合同属于需交纳印花税的范围吗?一、人身保险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发布《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怎么处理?
      一、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 在实践中,在道路上发生轻...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出质人将车辆出卖的风险在法律程序上来看,操作起来不存在任何...


·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实践中,由于行为人的具体犯罪情节不同,所在的地区不一样,这些都是会影响最终的量刑。下面,我们为您带来镇江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敲诈勒索罪与民事胁迫交易的区别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与民事胁迫交易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2、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3、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