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2017离婚房产怎么分割?一般分割离婚房产时,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走法律渠道诉讼。诉讼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有需要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要分割的房产必须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判定该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人、购买人等多种因素都对判定有所影响。以下是有关资料: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二、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分割方法中,赠与房产、其中一方完全由父母出资的房产、双方父母出资的房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以他人名义购买的房产、按揭贷款的房产都要根据相关法规和具体情况、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分割。可能还需要进行析产,析产也有具体规定,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一、二手房中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 细节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


·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开家企业是需要占用土地,那么就会征收企业房产税,对于现在很多创业的人来说,很多人都不知道企业房产税如何缴纳,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房产税如何征收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1)房产原...


·如果房子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共同花钱买的
      如果房子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共同花钱买的,但是在相关的证件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之后这个房子应该属于谁问题是很复杂的。如果说。写名字的这个人他不说另一个人拿钱了,这个时候从法律上就不容易将这个房子也给没写名字的这个人一部分。除非再买房子的时候有一个相关的证明。第二、如果两个人在...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一、房屋纠纷合同律师费怎么收? 在我们遇到房屋纠纷的时候,请律师是要收取费用的,但是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建议是向要意向聘请的律师介绍案情后,和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收费标准如下: 1、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
      现实生活中,我国房屋租赁市场十分活跃,尤其是在大城市,很多人因为有几处房产,因而选择将暂时闲置的房屋出租出去,法律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房屋出租的事项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在我国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出租应具备什么条件 房屋出租...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
      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房产作为婚姻关系中一大重要的资产要素,当婚姻关系破裂时,房产如何分配便成为一大难题。众所周知,婚前买房房产归一方独有,婚后买房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婚前或婚后买的房,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分配呢?下...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一、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 一、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深圳房屋的买卖只要按照规定,一点也不复杂。买卖双方通过正常的信息沟通渠道,合法交易。如果是新房,则大概分为考察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等流程。二手房买卖,主要包括查档确权、签订合同、资金监管及按揭、赎楼、过户、取证及抵押、发放尾款及物业交割等方面。 ...


·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其实都是有权利要求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但由于当事人所处的地位不同,想要终止合同需要满足的情形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人终止合同的情形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现今社会房价日日高涨不跌,想要在北京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是许多人的梦想,根据国家对房产的最新政策,地处北京的房山两限房,自然备受关注。那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抢到房山的两限房呢?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清楚房山两现房的具体申请条件和具体要求。 一、申请房山两限房的具体要求 1.提出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