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一来,相比较与以前父母之命,媒妁之约来说结婚率提高了很多,当然,相对应的,离婚率也提高了很多。自由恋爱,往往夫妻直接在婚前会有一个婚前的协议,协议之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是一些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一、婚前签订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否合法
  
  结婚前签订过孩子抚养权协议需要重新在离婚协议中确认,否则不能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这样的协议需要重新在离婚协议中确认,否则,民政部门将不予登记。如果诉讼离婚 ,双方对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协议不能直接发生法律效力。
  
  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本案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等身份关系的合同应适用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抚养应根据子女的利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而决定。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夫妻之间在婚前就已经协议抚养权的归属问题的,离婚时,该决定应该在离婚协议里重新确认,否则,法律是不承认这一事实的,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
      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效力不是很清楚,并且很多人以为协议离婚之后的救济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这个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误的,因为行政复议仅仅只是针对行政行为,而协议离婚很明显是一种民事行为,那么现实生活当中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以下是我们的看法仅供您参考。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
      一、保险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怎么处理?1、保险费是夫妻共同缴纳的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2、保险费是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


·在婚前的财产公证情形有哪些
      男女结婚的,可以选择是否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但需要注意在婚前的财产公证并不是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那么哪些财产是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呢?了解了这些内容,我们才能知道什么情况下该办理财产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财产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一)根本没有必要...


·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张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某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6万元,现协商归女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


·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实践中,也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可以协议离婚的,毕竟此时需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同时在一些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那其中究竟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不能够协议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


·离婚男的要付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
      离婚男的要付多少抚养费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1)子女的实际需要;(2)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


·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一、公开宣判女被告人是什么意思? 当庭宣判是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工作结束,当即在法庭上宣布判决。刑事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当庭宣告的,判决书应在十日内发送当事人。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同...


·想离婚,怎么离?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在结婚后可能因为生活中的小事争吵,长此以往就容易让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进而离婚。那么要是夫妻想离婚的话该怎么离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认为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分居满一段时间...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含义 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特征 1、协议内容的复合性 2、生效条件的特别性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


·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在社会转型期间,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况非常普遍。在众多离婚的因素中,有些是不大常见的,比如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疾病,无法生活。只要是离婚,就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那么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针对这个比较特殊的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精神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精神病患...


·90年代结婚需要单位证明吗?
      90年代结婚需要单位证明吗现在已经不需要单位开局证明,这一项工作由民政机关进行审核他们是否属于适合结婚人员。单位结婚证明,是20世纪90年代,在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之前,需要办理的一个“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的当事人结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